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股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公司股权转让是什么意思?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
  向法人投资者股权的内容主要有:股东有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股东有参与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权利;股东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决定法人管理者人选的权利;有参与股东大会,决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权利;有从企业法人那里分取红利的权利;股东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有在法人终止后收回剩余财产等权利。而这些权利都是源于股东向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者的股权,除不享有上述股权中的第一项外,其他相应的权利完全相同。
   股权和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财产权,均来源于投资财产的所有权。投资人向被投资人投资的目的是营利,是将财产交给被投资人经营和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将财产拱手送给了被投资人。所以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的财产权是有限授权性质的权利。授予出的权利是被投资人财产权,没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权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权利就是股权。两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权。被投资人的财产权主要体现投资财产所有权的外在形式,股权则主要代表投资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内容。
  以上便是公司股权转让是什么意思的具体解答,从上文中不难看出股权转让就是股权投资的一种方式,投资者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并不是像一般的公司的股东那样,一切投资都是为了公司的运营。可以说您所有的股权与法人的财产权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如果说对于股权转让还不是很了解,那么可以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总结:公司股权转让是什么意思?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自由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劳动合同包括什么事项,有哪些
      实践中,劳动合同是证明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凭证。而法律中也具体规定了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相信您也比较清楚。但具体说到劳动合同的内容,您知道劳动合同包括什么事项吗?请跟......


·民事诉讼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民事诉讼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一、民事诉讼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民事诉讼的原告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民事诉讼的原告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就可以到当地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规定是什么?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规定是什么?一、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规定是什么?在存在着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特定行为的时候,可以从轻或者是从重处罚。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


·高空坠物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高空坠物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律制度有其本身的弊端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任何的现行法律都是要考虑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的,但是我国立法人员关于高空坠物侵权责任的这一块也真的是做了......


·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
      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一、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安置房产权20年后归谁
      安置房产权20年后归谁一、安置房产权20年后归谁?安置房产权20年后一般都是归产权人所有的,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


公司股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