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再审申请书期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再审申请书期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 关于 2013年1月1日之前生效的裁判申请再审期限如何计算的问题,原则上应以按照2007年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计算的申请再审期限为基础,具体应以申请再审期限至2013年1月1日是否届满为标准,区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申请再审期限至2013年1月1日已经届满的案件,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再审的,应不予受理;
(2)申请再审期限至2013年1月1日尚未届满的案件,应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1、剩余申请再审期限少于六个月的,不论依据何种事由申请再审,申请再审期限一律按照2007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计算。
2、剩余申请再审期限超过六个月的,除依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和第三项申请再审的以外,申请再审期限计算至2013年6月30日。
3、剩余申请再审期限虽然超过六个月,但是依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和第三项申请再审的案件,申请再审期限按照2007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从裁判生效之日起计算两年。
二、受理阶段对于申请再审期限的审查标准 关于在受理阶段如何审查申请再审期限的问题,对于2013年1月1日以后生效的裁判,当事人在裁判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的,不必区分所依据的事由,均符合法定申请再审期限规定。如果当事人在裁判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后申请再审,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须依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申请再审。
2、应书面说明所依据再审事由的发现时间,并提交相应证据,以便审查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由是否超过六个月。
3、应提交支持再审事由的新证据材料并说明该新证据材料足以推翻原裁判的理由、证明原审主要证据系伪造的证据、原审依据的裁判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证据,或者审判人员枉法裁判的刑事判决或者纪律处分决定。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再审申请书期限是以6个月为界限的。如果当事人不服从一审的判决可在6个月内提起再审的请求,当然再审的请求也要合乎常理,主要还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不可因谋取自身私利而提起再审。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登入网站咨询相关的律师。
总结:民事诉讼再审申请书期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关于2013年1月1日之前生效的裁判申请再审期限如何计算的问题,原则上应以按照2007年民事诉讼法的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重婚罪受理机构是哪个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
重婚罪受理机构是哪个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
·清算基金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
清算基金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关于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顺序的问题,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者违约金需要向单位支付吗?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者违约金需要向单位支付吗?一、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者违约金需要向单位支付吗?需要支付的,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
·夫妻离婚是先领离婚证还是先赔偿
夫妻离婚是先领离婚证还是先赔偿夫妻离婚先分割好财产以后,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
·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的范畴
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的范畴工资支付的项目,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
·安全生产法规法律责任内容都有什么
安全生产法规法律责任内容都有什么安全生产法规法律责任内容都有什么法律责任第八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
民事诉讼再审申请书期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