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通过诉讼追债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通过诉讼追债需要提供什么证据一、通过诉讼追债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你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
  二、如何通过诉讼追讨欠款
  1、 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目的在于扩大偿还主体,增加偿还系数。
  2、 选择管辖法院: 债务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审理,也可以是被告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所在地法院。由于合同产生的债务,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律师指导下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以利于判决的执行。多个被告的,择其一被告选择对己方有利的法院。
  3、 起诉状:民事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书面诉讼请求。
  4、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通过诉讼追债可以说是追债方式中比较有效的一种,当然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也有不少的人会选择这样的方式来追讨债务。但此时除了要注意证据的收集、提供外,同时还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若超过了规定的时效起诉的话,那么法院就有可能不再受理案件了。
  
  
  
总结:通过诉讼追债需要提供什么证据一、通过诉讼追债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对于误工费想必大家并不陌生
      对于误工费想必您并不陌生,其实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发生的误工费方面的案例是有很多的,我们国家对于误工费的认定一般都是影响到了正常的工作的情况下才会有误工费的产生。交通事故方面产生误工费......


·勘验检查的程序是怎样的?
      司法工作人员在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对案发现场、受害人等等作出相应的勘验检查,但《刑事诉讼法》中对勘验检查也是有严格的程序要求的,否则的话很容易造成侵权。那究竟勘验检......


·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条件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条件是什么一、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条件是什么1、上一年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上一年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


·预付款保函有效期一般是多久
      预付款保函有效期一般是多久大型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往往比较长,涉及到大量人力、物理和财力。作为承包方,最担心就是拿不到工程款,这时他们可以要求业主提供一个预付款保函。这个保函是由银行出......


·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是一回事吗?
      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是一回事吗?一、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是一回事吗?不是一回事,具体区别如下:1、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遗赠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遗赠给他人时,并不需要征得其同意。......


通过诉讼追债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