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建筑公司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

  建筑公司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 一、建筑公司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
  (1)按债券期限,公司债券可分为短期公司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根据我国公司债券的期限划分,短期公司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中期公司债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内,长期公司债券期限在5年以上。
  (2)按债券是否记名,公司债券可分为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如果公司债券上登记有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投资者领取利息时要凭印章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转让时要在债券上签名,同时还要到发行公司登记,那么,它就是记名公司债券,反之为无记名公司债券.
  (3)按债券有无担保,公司债券可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信用债券指仅凭筹资人自己的信用发行的、没有担保的债券。担保债券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担保发行人按期还本付息的债券。其中,抵押债券是指以不动产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质押债券是指以其存单、有价证券、动产等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保证债券是指由第三者的信用担保所发行的债券。
  (4)按债券可否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可分为可提前赎回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如果公司在债券到期前有权定期或随时购回全部或部分债券,这种债券就称为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反之则是不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
  (5)按债券票面利率是否变动,公司债券可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和累进利率债券。固定利率债券指在偿还期内利率固定不变的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指利率随市场利率定期变动的债券,累进利率债券指利率随着债券期限的增加而累进的债券。
  (6)按发行人是否给予投资者选择权,公司债券可分为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和不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指人给予债券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可退还公司债券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者,能够在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咸公司发行的股票;附认股权证的债券持有者,可凭认股权证购买所约定的公司的股票;可退还的公司债券,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退还。反之,债券持有人没有上述选择权的债券,即为不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
  (7)按发行方式,公司债券可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公募债券指按法定手续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公开向社会投资者发行的债券;私募债券指以特定投资者为对象非公开发行的债券,发行手续简单,一般不能公开上市交易。
  (8)按持有人是否参加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债券可分为参加公司债券和非参加公司债券。参加公司债券指除了可按预先约定获得利息收入外,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司债券;非参加公司债券指持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获得利息的公司债券。
  (9)按发行债券的目的,公司债券可分为普通公司债券、改组公司债券、利息。
   二、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
  按照《证券法》规定,公司发行债券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股份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净资产是指公司所有者权益,也是股东权益。股份公司要发行公司债券,其净资产额不低于3 000万元,这样,发行债券的公司的资产数额比较大,从而保证它在发行公司债券后,有足够的偿还能力。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股份公司,它具有封闭性的特征,社会公众无法了解其具体情况,对其业务难以实施监督,为了保障投资者权益,降低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债券风险,规定其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累计债券总额是指公司设立以来发行而未偿还的所有债权金额的总和。累计债券数额较大的公司,其所负的债务就较多,如果再发行公司债券,就容易出现无力偿债的情况,损害投资者的利益。要求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其累计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就使得购买公司债券的社会公众的债权能够得到保障。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可分配利润是指公司依法缴纳各种税金、依法弥补亏损并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的利润。如果在发行公司债券之前的三年中公司所有的可分配利润,平均之后一年的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的一年的利息,那么公司就可以按照约定的期限向债券持有人支付约定的利息,而不会发生迟延支付利息的情况,从而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使公司资金流向国家急需或者要大力发展的产业,有利于国家经济在总体上的发展。
  (5)债券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公司在发行债券时,债券的利率越高,它所要偿还的债务就越多,如果公司债券的利率过高,就会因为负债过多而可能无法清偿其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所以公司发行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限居民储蓄存款利率的40%。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务院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情况,规定其他一些条件。一旦国务院予以规定,公司就必须符合这些规定才可发行企业债券。
  所以,建筑公司公司债券的发行的时候,是需要进行满足净资产额不低于最低限额以及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关的条件的,而且,我们在进行发行的时候,需要注意,债券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这样可以适当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总结:建筑公司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一、建筑公司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1)按债券期限,公司债券可分为短期公司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根据我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公证遗嘱的效力高吗?
      遗嘱经过公证以后有什么效力?与不公证有什么区别?公证遗嘱有必要吗?设立遗嘱是很多老人为了防止子女因为继承遗产发生纠纷的一个有效解决方式,设立遗嘱的时候就涉及到是否选择公证的问题,下面,......


·农村土地赔偿政策最新版是如何规定的?
      农村土地赔偿政策最新版是如何规定的?根据相关数据的显示,我国不少农村类型的土地被征收,为了使得村民的权益得到保障,我国立法机关的职员,在了解我国农村的基本情况之后,制定了农村土地......


·孩子三个月离婚抚养权归谁
      孩子三个月离婚抚养权归谁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


·我国制定的任何一项法规制度,在任何人面前都是平等的,不可能因
      我国制定的任何一项法规制度,在任何人面前都是平等的,不可能因为对方的身份地位而区别对待,将醉驾入刑以后也是如此,如果被交警部门查处以后,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统一都会受到相应的刑事惩......


·对于高空坠物可以报警吗
      对于高空坠物可以报警吗不一定所有的高空坠物都会导致有过路的人员受伤的情况,但是可能经历过高空坠物的小伙伴们都知道,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现象,因为有的时候从高空当中落下来的物品是比较......


·山西省诈骗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尽管我国目前的法制建设已经较为完备,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着通过实施诈骗行为,侵害他人权益的现象,为了打击此类犯罪行为,各地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诈骗罪量刑标准,由于我国各地的实际......


建筑公司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