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债券发行额不低于多少合适呢

  公司债券发行额不低于多少合适呢 1、《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一)第十七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4)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二)第十八条资信状况符合以下标准的公司债券可以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也可以自主选择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发行人最近三年无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
  (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3)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A级;
  (4)中国证监会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证券法》
  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以上是对关于公司债券发行额不低于多少合适问题的详细介绍。从上可知,公司债券发行数额不仅需要满足发行条件,而且其发行的债权余额累计起来不能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而公司债券的发行除了有资产要求,对其信用评级也有所规定。更多关于公司债券发行额的问题,您可以在线咨询的相关律师们。
  
  
  
总结:公司债券发行额不低于多少合适呢1、《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一)第十七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什么是著作权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创作控制的作品依法享有使用并利用其作品获得财产收益的权利。著作权人如果拥有著作财产权,那么其可以利用其创作的作品经过发表,出版等行为而获得相当可观的收益。......


·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孩子都是父母的宝贝,现在的社会,基本上都一家一个孩子。有调查显示,离婚家庭的孩子比夫妻婚姻生活幸福的家庭的孩子幸福指数要低很多,身心健康也不如正常家庭的孩子。因为种种原因而离婚的夫......


·商品房认购书中有什么陷阱
      商品房认购书中有什么陷阱一、商品房认购书中有什么陷阱(一)开发商在给买受人提供的认购协议书中,一般对预售商品房描述不清,没有将对买受人的重要承诺写入该协议,只是一个简单的楼号,为将......


·公民因吸毒拘留可以保释吗
      行为人因为吸毒被拘留的,一般情况下是治安拘留。但如果此时不仅有吸毒行为,同时还伴随其他行为,就包括非法持有大量毒品、容留他人吸毒、运输毒品等等,那此时因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所以还有......


·诉讼时效中断多次催要无果怎么办
      诉讼时效中断多次催要无果怎么办欠款: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你要及时与律师联系,帮你分析,指导你如何进一步获得证据,维护你......


·民法总则规定没有法定约束的怎么处理
      民法总则规定没有法定约束的怎么处理生活当中,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人际关系在日常的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民事纠纷,其实,在有些时候,民事纠纷在处理的时候,......


公司债券发行额不低于多少合适呢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