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过错赔偿谈判技巧有哪些

  医疗过错赔偿谈判技巧有哪些 一、医疗过错赔偿谈判技巧
  1、认真地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因为法律是处理医疗事故的准绳,即使不经卫生主管部门调解、不上法院也同样要以法律为准绳。
  2、科学分析准确认定事故责任,因为事故责任是赔偿的基础。没有责任,缘何赔偿?处理医疗事故的第一步,就是认定责任。认定责任后,应立即固定证据,然后再谈赔偿问题。这里的固定证据,是指以可以再现的方式记录如要求医院书面承认事故责任或以录音、录像的方式记录医院的承认过程,否则就可能出现医院先承认后(在感觉索赔金额较大时)否认的情况。
  3、公平地测算损失金额,如原发疾病医疗费用不应计入事故导致的损失金额。如果没有准确的损失金额,就无法确定索赔金额。如果自己都不知道实际损失的金额,当然也无法设定自己的谈判底线,更无法说服医院?
  4、全面地掌握事件的处理进度,如是否已经上报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因为医院通常不愿意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没有报告前医院通常会同意给患者较多的赔偿。如果盲目地单方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会让医院有悬剑落地之感,会给谈判造成不利。
  5、理智地分析双方的心理,医院通常会顾及社会影响,适当地调动、利用社会影响会有利于事件的尽快处理。
  6、综合事故责任、损失金额、处理进度、双方心理等各种因素切合实际地确定索赔金额。不切实际的狮子大开口,否则会导致谈判破裂。
  7、合理组建谈判团队,根据团队成员的能力、特点,分工负责、有主有次,不可全家老少齐上阵,冲淡了主力的声音。
  8、有理有节地谈判策略,抓住主要矛盾,如果交流的内容太多,就会冲淡重点意见。
  9、如果家庭成员不具备相应的谈判能力,应当寻求外援,如委托有经验的律师。
   二、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过错鉴定的区别
  二者同属于技术鉴定,归纳起来,二者之间有以下几点区别:
  1、鉴定的性质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属于行政鉴定;医疗过错鉴定属于司法鉴定。
  2、鉴定的目的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为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提供技术服务;医疗过错鉴定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医疗纠纷与事故行政处理引发的行政诉讼以及涉嫌“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诉讼提供技术服务。
  3、鉴定的决定权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决定权在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依《条例》的规定,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也可共同提请鉴定。医疗过错鉴定的决定权在司法机关。
  4、鉴定的委托方式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委托方式有二种:一是卫生行政部门转交;二是当事人双方共同委托。而医疗过错鉴定包括两种方式。一是法院决定鉴定,由法院内的技术部门统一对外委托;二是申请鉴定,即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法院同意后,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与鉴定人员,达不成一致的,由法院指定。
  5、受理鉴定的权限不同。
  医疗事故鉴定只有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和当事人共同委托医学会两种方式。而医疗过错鉴定的权限却十分广泛,只要诉讼过程中需要鉴定,都可以采取司法鉴定的方式进行。
  6、鉴定主体的范围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则可由司法机关交由法定的鉴定机构进行。
  7、鉴定主体的责任方式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出具鉴定书,专家组成员无须在鉴定书上签名盖章;医疗过错鉴定的鉴定人需在鉴定书上签字或盖章,实行个人负责制。
  关于医疗过错赔偿谈判技巧,我们要注意,在进行谈判的时候,我们需要首先要对于法律的相关的条款做到比较熟悉,另外,我们需要掌握好相关的证据,用证据说话,而且,我们在进行处理医疗过错的案件的时候,一般首先要进行医疗过错的责任的鉴定,然后再进行谈判赔偿金额。
  
  
  
总结:医疗过错赔偿谈判技巧有哪些一、医疗过错赔偿谈判技巧1、认真地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因为法律是处理医疗事故的准绳,即使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保释金能要回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取保候审结束后就会退还保证金:(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


·一年内两次醉酒驾驶有什么处罚?
      一年内两次醉酒驾驶有什么处罚?一年内连续两次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构成累犯的,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


·重大过失与一般过失的内容有哪些?
      重大过失与一般过失的内容有哪些?民法上的过失是一种行为人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行为会引起什么的后果,根据一般民法原理,会根据行为人的造成的法律后果的大小划分为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那么重大......


·个人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文 个人合法所有的债权债务可以进行转
      个人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文个人合法所有的债权债务可以进行转让,但无论是进行债权转让还是债务转移,此时都是需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条件,否则转让行为就是无效的。另外,出于对当事人利益的考......


·法院强制执行是怎么执行的?
      一、法院强制执行是怎么执行的?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错拘国家赔偿吗
      在我国,对于犯罪嫌疑人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最后是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判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但是,在一定情况下机关和检察院对于公民实行了错......


医疗过错赔偿谈判技巧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