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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程序及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程序及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一、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
   (一)一审程序: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二审程序: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2、法院受理。
  3、审理程序大体与一审一样,不同处主要在审查范围和内容上。
   二、民事诉讼时间的规定
  一般的情况下,民事案件一审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三个月,普通程序审理期限是六个月(经院长批准可再延长六个月)。判决后有十五天的上诉期。如果上诉,二审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因此,前后一共最少六个半月,最长是九个半月(加上延长期)。
  但是,如果二审判决是“发回重审”,这就得回到一审法院按一审的程序重新审理。这样的重新审理,适用依然是一审的法律程序,是可以上诉的,这样就又会有可能是一个“最少六个半月,最长是九个半月(加上延长期)”的时间。
   民事诉讼程序及时间是怎样的?对于案件当事人,了解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程序,有助于自己更好的处理案件。所以您务必提前了解清楚。另外,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大致上分为两种情况,详细的内容我们在文中已有介绍,您可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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