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材料有哪些?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材料有哪些?
近年来,由于公开融资的难度较大,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选择非公开发行的债券融资进行融资。同时,虽然国家要求债券发行公司对其进行备案。那么,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材料有哪些?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非公开债券融资备案材料
《债券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各类非公开债券融资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三)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五)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非公开债券融资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非公开债券融资管理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非公开债券融资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债券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各类非公开债券融资募集完毕,非公开债券融资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主要投资方向及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基金类别;
(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资金募集过程中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应当报送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公司、合伙等企业形式设立的非公开债券融资,还应当报送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应当报送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托管机构托管基金财产的,还应当报送托管协议;
(四)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非公开债券融资备案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非公开债券融资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非公开债券融资办结备案手续。
二、非公开债券融资备案简要流程
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非公开债券融资登记备案系统,进行非公开债券融资管理人登记和非公开债券融资备案。
(一)债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流程
1、协会在收齐机构的申请材料及书面承诺函后,立即开展登记工作。协会可以采取约谈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专业协会征询意见等方式对债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2、除暂缓登记情形外,债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完备的,协会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债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债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同时相应办理会员入会手续。
3、 非公开债券融资备案材料完备的,协会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非公开债券融资基本情况的方式,为非公开债券融资办结备案手续。
(二)非公开债券融资备案流程
协会将会公示债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非公开债券融资及非公开债券融资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全部公示信息系由经登记的债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管理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基金管理人公示。包括基金管理人名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登记时间、登记编号、企业性质、注册资本/认缴资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姓名及工作履历、其他高管人员姓名、具有从业资格的员工人数、机构网址等基本信息。
2、非公开债券融资公示。包括非公开债券融资名称、基金编码、币种、成立时间、备案时间、基金类型、运作状态、基金管理人名称、管理类型、托管人名称、主要投资领域等基本信息。
3、从业人员公示。包括从业人员姓名、从业资格证书编号、注册变更记录等基本信息。
三、非公开债券融资备案的注意事项
1、登记备案后,基金业协会将对外公示非公开债券融资管理人、非公开债券融资的基本信息。如需阅览非公开债券融资管理人公示信息,请查看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
2、《债券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基金业协会为非公开债券融资管理人和非公开债券融资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非公开债券融资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材料是比较具体的,需要您在具体的案例中进行分析判断。总的来说,在进行非公开发行的债券备案时,您需要提供公司的基本信息以及股东章程协议和债券使用计划等文件。我们提醒,债券融资备案不同于一般备案,它是债券融资生效的前提,因此您在进行债券融资时一定要按程序办理,以免给您造成损失。
总结: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材料有哪些?近年来,由于公开融资的难度较大,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选择非公开发行的债券融资进行融资。同时,虽然国家要求债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没有劳动合同的公司合法吗?
没有劳动合同的公司合法吗?不合法。根据国家相关劳动法规,只要是用人单位雇佣人员都必须要和劳动者签到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
·董事承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有打工者自然就有老板,一个大公司是不可能只有一个老板的,由董事会组成。而董事会的成员就要承担一切公司造成的错误。有民事责任也有可能刑事责任。一旦公司在外对社会人员造成了某些影响,可......
·强奸罪与重婚罪有何区别
一、强奸罪与重婚罪有何区别1、客体要件不同。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而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重婚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两种情况:一......
·交通事故官司律师费要怎么算?
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会发生各种纠纷,一般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即可,但如果该纠纷比较严重,就需要通过打官司来解决。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涉及到人员伤亡就比较严重了,这时如果双方没能因为......
·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函怎么写,要给员工补偿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函怎么写,要给员工补偿吗?一、?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函??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乙方):我们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
·夫妻不在一个地方如何离婚?
如果夫妻分居超过两年的时间,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但有些夫妻感情不和时就会两地分居,也就是两个人不在同一个地方居住生活。那么,夫妻不在一个地方如何离婚呢?若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材料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