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二审改判有哪些情形

  民事诉讼二审改判有哪些情形一、民事诉讼法二审裁判的4种处理情形民事诉讼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了二审对案件的处理情况,共四种。以下法条请参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二、民事诉讼二审改判有哪些情形? ?改判的情况有两种:(一)“适用法律有错误。”(二)“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二审法院可以依法改判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原判决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二审人民法院依据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重新适用法律,作出判决改变原审判决;二是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作出判决,改变原审判决。这里所说的认定事实错误,是指对事实的认定是不真实的,是以虚假的或者伪造的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认定事实不清,是指没有足够的证据,没有把案件事实查清就作了判决。综上所述,民事诉讼二审的裁判情形一般有四种,其中有两种为发回重审,另外两种为驳回上诉、依法改判。二审裁判一经生效,即产生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可再提起上诉。民事诉讼二审改判情形也为两种,即一审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有错误。
  
  
  
总结:民事诉讼二审改判有哪些情形一、民事诉讼法二审裁判的4种处理情形民事诉讼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了二审对案件的处理情况,共四种。以下法条请参考。依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劳动合同工资和实际工资的不一致怎么办
      劳动合同工资和实际工资的不一致怎么办实践中,经常有企业实行这样的做法: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较低的工资标准,而在工作中发放较高的工资。用人单位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想逃避法律规定的......


·谁承担起诉离婚的费用
      ??离婚诉讼费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通常在起诉的时候,就需要交纳诉讼费。那么您知道最后是由谁承担起诉离婚的费......


·一、交通事故七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七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七级伤残赔偿标准一般是几万左右,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一般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


·500万注册资本印花税交多少?
      500万注册资本印花税交多少?500万注册资本印花税需要交2500元,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


·打架致两根肋骨骨折赔几万?
      打架致两根肋骨骨折赔几万?打架致骨折的赔偿标准是没有准确答案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


·代位权的概念是什么?
      代位权的概念是什么?一、代位权的概念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


民事诉讼二审改判有哪些情形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