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分两次增资流程如何走

  公司分两次增资流程如何走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十分迅速,人们投资赚钱的方式也多了,很多人选择开设公司来发展自身事业,公司成立的初期可能由于资金等各方面的限制,规模比较小,后期发展良好就可以扩大经营规模,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需要增资,那么公司分两次增资流程如何走呢?下文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
  公司增资
  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增资分为两种情况:a,企业被动增资——公司注册时是先到20%,在注册后两年内补齐剩余的80%注册资本;一些项目对资金有要求。b,企业主动增资——企业实到资本和注册资本一致的,企业通过增资扩大注册资本。
  二、
  公司分两次进行增资的流程应该如何走
  1、将增资的钱款分两次打入银行账户,由银行出具对账单和进账单;2、银行出具对账单、进账单,资金的验资报告和财务账本等资料,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会计报告;3、到工商局申请执照变更。
  三、
  增加资本的方式
  1、增加票面价值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譬如,法定公积金,应分配股利留存,以及股东新缴纳的股款,均可记入每股份中,从而使其票面价值增加。2、增加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如果是原有股东认购出资,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配股利留存转换为出资。3、发行新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可以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发行新股是指公司为了扩大资本需求而发行新的股份。发行新股份既可以向社会公众募集,也可以由原有股东认购。通常情况下,公司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4、债转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数额还可以采取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如果将该种债券转换成为公司股份,则该负债消灭,公司股本增加。企业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就需要增资,增资可以一次进行也可以分次,我国相关法律对公司分两次增资流程如何走有解答,首先将公司增资的钱分两次打入银行账户,银行会出具对账单,然后拿着对账单道会计事务所出具会计报告,最后到工商局申请执照变更即可,企业增加资本的方式也是比较多的。
  
  
  
总结:公司分两次增资流程如何走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十分迅速,人们投资赚钱的方式也多了,很多人选择开设公司来发展自身事业,公司成立的初期可能由于资金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


·当事人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后果是什么?
      当事人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后果是什么?一、撤销权的行使所谓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行为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权利。关于撤销权的性质,学者一般意见均认为属于形成权,......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是怎样的
      监外执行就是指犯罪嫌疑人按照实际情况是需要被拘役的,但是由于特殊情况犯罪嫌疑人可以呆在家中不需要坐监狱,但是也必须接受我国公安机关的监督。所以关于监外执行的程序和监外执行的条件等这......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怎么给?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怎么给?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放火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现实生活中,并非所有的用放火方法实施的犯罪行为都构成放火罪,关键是要看放火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那么,我国法律规定放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如果行为人涉嫌该罪,就要立案侦查。那......


·对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有哪些
      对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有哪些(1)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


公司分两次增资流程如何走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