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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征地补偿标准

  交通征地补偿标准
  
  一、交通征地补偿标准
  
  (一)地类的界定
  
  (1)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
  
  (2)水浇地:指水田、菜地以外,地势平坦,坡度为2度以下(不含2度),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包括种植两季农作物(如:收小麦后,种植秋白菜)和种植经济作物(如:西瓜、甜菜等)的。
  
  (3)二类水浇地:指坡度在2—6度,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
  
  (4)旱平地:指地势平坦,坡度在2-6度(不含6度),无灌溉条件,靠天然降水种植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固定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5)旱坡地:指地势起伏不平,坡度在6度—15度,无灌溉条件,仅靠天然降水生长作物的耕地。
  
  (6)菜地:指常年固定种植蔬菜的畦田(即:全年耕地现状为种植茄子、豆角、柿子、辣椒、黄瓜、韭菜等,几年来始终种植蔬菜的耕地)。
  
  (7)简易大棚地:指用砖、土及木、钢筋等材料建造,没有增温保护设施,冬季不能正常生产的大棚地。
  
  (8)温室大棚地:指用钢筋、混凝土支架,围墙为砖墙(或土墙),有增温设施,冬季能保证蔬菜生产的大棚地。
  
  (9)林地:指生长乔木、灌木等林木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绿地。
  
  (10)园地:指在有水源工程和灌溉设施,能正常灌溉的水浇地上,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率大于50%,或每公顷有收益的株数达到合理株数的70%以上的土地。
  
  (11)未利用地:指目前还未利用的土地及未列入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其它土地,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滩涂、裸土地、荒沟等。
  
  (12)农村建设用地:指城乡宅基地、公共设施、公共建筑、交通道路、水利设施、工矿仓储、商业等非农用地,包括交通绿化用地及护路林。
  
  (二)不同地类的补偿标准
  
  征地计费标准依据本地区前三年的统计资料,并经典型抽样调查后,核定不同类型土地的平均亩产量,以平均亩产量乘以农作物综合单价计算平均亩产值。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依该地块的亩平均年产值乘以相应倍数计算。
  
  根据人民政府征地工作安排,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土地补偿费为亩年均产值的6倍,安置补助费为亩年均产值的15倍。各类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1、水田补偿:
  
  土地补偿费:4890元/亩,安置补助费:12225元/亩,合计:17115元/亩。
  
  2、水浇地补偿
  
  ①城市规划区内:
  
  土地补偿费:6144元/亩,安置补助费:15360元/亩,合计:21504元/亩。
  
  ②城市规划区外:
  
  土地补偿费:4854元/亩,安置补助费:12135元/亩,合计:16989元/亩。
  
  3、二类水浇地
  
  ①城市规划区内:
  
  土地补偿费:3960元/亩,安置补助费:9900元/亩,合计:13860元/亩。
  
  ②城市规划区外:
  
  土地补偿费:3180元/亩,安置补助费:7950元/亩,合计:11130元/亩。
  
  4、旱平地:
  
  ①城市规划区内:
  
  土地补偿费:2760元/亩,安置补助费:6900元/亩,合计:9660元/亩。
  
  ②城市规划区外:
  
  土地补偿费:2520元/亩,安置补助费:6300元/亩,合计:8820元/亩。
  
  5、旱坡地:
  
  土地补偿费:1590元/亩,安置补助费:3975元/亩,合计:5565元/亩。
  
  6、菜地补偿:
  
  土地补偿费:7797元/亩,安置补助费:19492.5元/亩,合计:27289.5元/亩。
  
  7、简易大棚补偿:
  
  土地补偿费:9207元/亩,安置补助费:23017.5元/亩,合计:32224.5元/亩。
  
  8、温室大棚补偿:
  
  土地补偿费:27426元/亩,安置补助费:68565元/亩,合计:95991元/亩。
  
  9、园地补偿:
  
  ①园地果园补偿:
  
  林地补偿费:6000元/亩,林木补偿费:19200元/亩,安置补助费:2000元/亩,合计:27200元/亩
  
  ②园地幼果园补偿:
  
  林地补偿费:6000元/亩,林木补偿费:8600元/亩,安置补助费:2000元/亩,合计:16600元/亩。
  
  ③园地葡萄园补偿:
  
  林地补偿费:12000元/亩,林木补偿费:19200元/亩,安置补助费:2000元/亩,合计:33200元/亩。
  
  10、水浇地间种果树补偿,按此类水浇地标准,苗木另行补偿。
  
  11、旱平地间种果树补偿,按此类旱平地标准,苗木另行补偿。
  
  12、防护林补偿:
  
  ①农田防护林成林补偿: 林地补偿费:9600元/亩, 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8400元/亩,合计:18000元/亩。
  
  ②农田防护林幼林补偿:林地补偿费:9600元/亩,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5600元/亩,合计:15200元/亩。
  
  ③防风固沙防护林成林补偿:林地补偿费:6000元/亩,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6500元,合计:12500元/亩。
  
  ④防风固沙防护林幼林补偿:林地补偿费:6000元/亩,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4250元,合计:10250元/亩。
  
  ⑤水保防护林成林补偿:林地补偿费:4800元/亩,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5600元/亩,合计:10400元/亩。
  
  ⑥水保防护林幼林补偿:林地补偿费:4800元/亩,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800元/亩,合计:8600元/亩。
  
  13、用材林补偿:
  
  林地补偿费:1590元/亩,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4410元/亩,合计:6000元/亩。
  
  14、经济林成林补偿:
  
  林地补偿费:1590元/亩,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4560元/亩,合计:6150元/亩。
  
  15、未成林造林地补偿:800元/亩。
  
  16、疏林地补偿:1000元/亩。
  
  17、荒地补偿:630元/亩。
  
  18、水渠补偿,按相邻地块标准补偿,只有土地补偿,无安置补助费。
  
  19、农村建设用地补偿:4854元/亩。
  
  二、土地征收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交通征地为了是建设国家的基础交通设施,保障基本民生工程。道路交通征地标准也是根据道路沿线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此外,交通征地是为了道路建设,涉及到道路交通征地的农户也要积极支持国家的征地行为,确保道路按期建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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