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纠纷中相关证据规则是什么?

  民事纠纷中相关证据规则是什么 一、法院庭审时的具体情况
  1、法院已经指定举证期间的,在举证期间内没有提交证据,而在庭审中提出证据的,法院应当责令说明理由,理由成立的,法庭予以质证;理由不成立的,法院可不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并予以训诫、罚款。
  2、法院没有指定举证期间或者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在法庭调查阶段任意提交证据材料。法庭应予以安排质证。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在庭审调查结束之前,法官需要询问当事人是否还有新的证据。当事人了解民事纠纷中相关证据规则是什么的相关规定是非常必要的,如果当事人要提出新的证据,需要明确自己的证据是可以被采纳的,因为如果自己的证据不被采纳,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咨询。
  
  
  
总结:民事纠纷中相关证据规则是什么一、法院庭审时的具体情况1、法院已经指定举证期间的,在举证期间内没有提交证据,而在庭审中提出证据的,法院应当责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在用人单位决定雇佣劳动者时
      在用人单位决定雇佣劳动者时,必须签订劳动协议书,这是您需要注意的,不允许不签订,如果是签订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是非常的多,许多人马虎大意就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是不对的,所以签......


·在我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此时双方就产生了
      在我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此时双方就产生了劳动关系,是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劳动者就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于工资这方面来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对于请假方......


·二手房交易的时候要谨防哪些风险
      二手房交易的时候要谨防哪些风险二手房的交易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1、用假房产证进行欺诈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赁手段将房子租到手后,再制作假房产证,然后以较低的价格将房子快速出售后携......


·根据民法规定特别法人是什么?
      根据民法规定特别法人是什么?根据民法规定特别法人是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具体解释如下:《民法总则》第九十七条有......


·快递公司丢件怎么赔偿 内容有哪些
      快递公司丢件怎么赔偿,内容有哪些?快递公司丢件的赔偿内容包括: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


·构成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不包括什么 ?
      构成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不包括什么?一、构成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不包括什么要知道构成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不包括哪些,就要先知道构成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民事纠纷中相关证据规则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