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怎么确定

  在有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及其家属除了可以就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要求肇事者赔偿外,同时还可以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由于这并不属于直接损失,因此在确定的时候就比较麻烦。那现实中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该怎么确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怎么确定
  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数额时,应考虑以下相关因素:
   1、从受害人的角度考虑以下因素:
  (1)受害人的请求。即只有受害人正式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才对此予以审理和裁判。受害人或者相关人员未提出此诉讼请求,法院当然不能自动作出处理。
  (2)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加害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以及影响程度。
  (3)受害人的社会地位、社会影响、名望、年龄、家庭状况等。
   2、从加害人的角度考虑以下因素:
  (1)加害人的过错程度。这里的过错责任仅限于过失,不包括故意。因为故意以道路交通事故致害他人,则构成刑事犯罪,不是民事意义上的侵权行为。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时应根据加害人的过错大小加以考虑,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应相应减轻加害人赔偿责任,即过失相抵。
  (2)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经济能力强者可以考虑多赔偿,反之少赔。衡量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应考虑其实际收人与供养人数的多少,包括其父母、子女及其他应当赡养的家庭成员,如果超出其经济能力,使判决得不到实际履行,亦无实际意义。
   3、从客观角度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加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2)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
  (3)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
  基于上述原则和考虑,目前,在一般案件中判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坚持宜低不宜高的原则,防止将当事人的期望值拉得过高。数额原则上控制在5万元之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过5万元的,应报请审委会研究决定。
   二、交通事故死亡慰抚金如何分配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
  而我们所说的交通事故死亡补偿费属于慰抚金赔偿,是民法赋予人身伤害的受害人对造成精神痛苦的一项保护性民事权利,是事故责任人支付给交通事故死亡当事人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定额化的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补偿费的分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一般认为死者遗产是指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而车祸肇事者赔付的死亡补偿费只能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精神上的抚慰和经济上的补偿,并不是对已不再是民事主体的死者所承担的民事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所称的“死亡补偿费”,其性质应为死亡抚恤金,不能作为死者的遗产按继承处理。
  而遗产的继承者则是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是依靠死者生前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而死亡抚恤的对象及求偿扶养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的求偿主体也是他们。
  通常交通事故在造成了人身残疾或死亡的情况下,才可以主张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而此时确定这个抚慰金数额其实参考的因素也是比较多的。因此,这也导致了在不同的交通事故中,最终计算出来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不同。
  
  
  
总结:在有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及其家属除了可以就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要求肇事者赔偿外,同时还可以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由于这并不属于直接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汽车划痕险费用都有哪些相关规定?
      我国人群的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我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汽车作为一个现代性的交通工具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相关的保险业务也越来越多的出现了。那汽车划痕险费用都有哪些相关规定呢,......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怎么处理?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怎么处理?离婚后想回到孩子身边,孩子的户口应转移到有监护权的一方。如果协议离婚,有必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办公室,首先通知户籍登记处离婚后进行子女登记,并需要携......


·公司法案由对于股权转让纠纷案由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案由对于股权转让纠纷案由是怎么规定的?新公司法对于与公司相关的各种纠纷做出了明确规定,保障公司的权益,规范公司的运行。股权转让纠纷是公司纠纷中一种常见的情况,涉及到公司股东的......


·邯郸市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邯郸市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按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计算。  2、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如林地、园地、牧草地、水域等)......


·临汾肇事逃逸举报到哪里?
      临汾肇事逃逸举报到哪里?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侦破线索。发出协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告时,应当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


·公司法股权激励对象有哪些
      公司法股权激励对象有哪些规定?股权激励指的是将股东权益分一部分给员工,激励对象一般为公司人才、骨干级别人物。激励使他们和公司联系更加紧密,激起更多的责任感,从而为公司创造更多利益......


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怎么确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