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关系不明确,或者很难自己确认的,这时候大家可以申请仲裁,

  劳动关系不明确,或者很难自己确认的,这时候您可以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的方式来确定劳动关系,但是估计您很想知道仲裁劳动关系收费吗。仲裁收费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的,大多数的情况下是不收费的。仲裁也是确认劳动关系常用的一种手段,下面将在本文介绍劳动关系仲裁的有关内容。
  
   一、仲裁劳动关系收费吗
  劳动法规规定,劳动争议首先要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才能向法院提起上诉,而如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者先要缴纳案件受理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要缴纳仲裁费用。
  注意事项:与法院收取的诉讼费不同,仲裁费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案件受理费一般按件收取,随当事人人数多少而不同;仲裁处理费的收取一般以实际支出的费用作为计算标准(目前一般最低为每件人民币300元)。
   二、申请劳动仲裁应注意的事项
  (一)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采用书面形式,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和被诉人(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申诉书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2、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递交起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书写起诉状却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计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记载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3、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提起诉讼时起诉人还应提交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 当事人注意事项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无论哪一方申请调解、仲裁,都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申诉人。对仲裁庭的裁决不服的只能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而不能以仲裁委员会为被告。
  (三)时效规定
  1、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
  2、仲裁裁决应自受到仲裁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办法对于仲裁进行了严格的规定,相信您了解了仲裁劳动关系收费吗。仲裁一般都是免费的,但是如果要是经过法院的仲裁,一般是需要缴纳诉讼费用的。这也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劳动关系无法确认,就需要进行仲裁。因此,我们建议您多了解仲裁的知识,这对自己是很有好处的。
  
  
  
总结:劳动关系不明确,或者很难自己确认的,这时候您可以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的方式来确定劳动关系,但是估计您很想知道仲裁劳动关系收费吗。仲裁收费也要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以他人名义购房离婚怎么办
      有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为了避免对方分财产,而选择拿着夫妻共同财产,以他人名义在外购买房产。那么对这样以他人名义购房的情况,要是夫妻日后离婚的话,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


·公司名会不会涉及商标侵权
      1、已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享有名称权,与商标同名不存在侵权。但未经核准的公司名称可能侵权。2、已经核准的公司与商标同名虽然不存在侵权,但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违法使用商标构成侵权。第三条企......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伪造结婚证购房的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伪造结婚证购房的,则伪造证件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如果假结婚双方出具真实结婚证进行购房不是犯法行为。《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分割的诉求法院会支持吗?
      一、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分割的诉求法院会支持吗?1、符合法定情形的话法院会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


·向公司法人借款怎么写?
      向公司法人借款怎么写?我国的经济近几十年来发展迅速,如今国民经济已经一跃成为了世界前列,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公司企业的发展,因此,对于公司企业的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说明,其中公司法中就有......


·离婚时未取得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做
      在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中,父母一旦离婚,意味着其中一方是不能取得孩子抚养权的。那对于离婚时未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来讲,此时应该怎么做呢?可能大多数的父母都不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


劳动关系不明确,或者很难自己确认的,这时候大家可以申请仲裁,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