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实现条件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实现条件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一般都会涉及到抵押物的存在。土地使用权也可以作为抵押物而存在。如果债务人在债务到期之后仍然不能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的抵押物即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变现而使抵押权得以实现。那么,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实现条件包括哪些呢?我们在下文中作了具体介绍,欢迎阅读。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实现的条件
  
  抵押权实现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而不履行债务的。
  
  2、抵押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
  
  3、抵押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履行清偿债务的。
  
  4、抵押人解散、破产或被依法撤销而又不清偿债务的。
  
  5、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发生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抵押权人都可以凭借抵押权向有关部门要求对抵押土地使用权进行处分,以清偿其债务。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实现的方式
  
  1、拍卖
  
  实现土地抵押权,一般可以通过拍卖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变现。土地使用权一经拍卖,便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①对抵押人来讲,拍卖所得价款,在扣除强制执行费用后,抵押权人以所剩价款实现债权优先受偿,若余额超出抵押权人应得款额时,超出部分退还给抵押人。若抵押有数个抵押权人则按抵押权人登记次序,依次受偿。
  
  ②对拍定人来讲,拍卖成交后,拍定人取得拍卖土地的土地使用权。③对抵押人来讲,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消灭。
  
  2、土地使用权折价
  
  如果拍卖流拍无法实现,债务人又没有其他可供清偿的财产时,应当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评估。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地价评估结果,将土地使用权折价,经抵押人同意,将折价后的土地使用权抵偿给抵押权人,土地使用权归抵押权人享有。
  
  三、土地抵押权实现的法律后果
  
  实现土地抵押权的方法,多采用拍卖方式。土地使用权一经拍卖,便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对抵押权人来讲,拍卖所得价金,在扣除强制执行费用后,抵押权人以所剩价款实现债权优先受偿,若余额超出债权人应得款额时,超出部分退还抵押人。若抵押有数个抵押权人时,则按抵押权人登记次序,依次受偿。
  
  2、对拍定人来讲,拍卖成交后,拍定人取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3、对抵押人来讲,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消灭。
  
  在抵押合同中,只有满足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实现条件,债权人才可以行使自己的抵押权,将债务人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处理,从而实现自己的抵押权。土地抵押权实现的方式包括了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或者折价,一般来说,拍卖的方式会更多一些,土地使用权一经拍卖,拍定人便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抵押人则不再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
  
  
  
  
总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实现条件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一般都会涉及到抵押物的存在。土地使用权也可以作为抵押物而存在。如果债务人在债务到期之后仍然不能履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伪造虚开增值税2023判刑标准如何?
      伪造虚开增值税判刑标准如何?相信您对于税收这一概念有一定的了解,外国的物品进出我国,要交税收,公司从事一些项目上也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收,总之国家收税的现象普遍存在,所以就有不法之徒......


·老人被遗弃后,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老人被遗弃后,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


·犯诈骗罪的诈骗犯可以减刑吗
      一、犯诈骗罪的诈骗犯可以减刑吗诈骗罪只要在监狱服刑过程中,积极表现,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减刑。《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


·量刑建议书上没写缓刑怎么办?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后,会已送检察院,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出量刑建议供法院参考,但最终判决还是由法院根据具......


·仲裁裁决错误可以申请撤销吗?
      仲裁裁决错误可以申请撤销吗?仲裁裁决错误可以申请撤销吗?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是不能申请撤销的,以下情形可以申请撤销裁决(一)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


·著作权是否自动取得
      著作权自动取得,意思是当一件作品正式完成并从法律角度上看符合事实的时候,作者可以自动获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不需要经过其他手续的班里或者是文件资料的承认。之所以要设置这样的自动取得制度......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实现条件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