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委托司法鉴定需要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在民事诉讼或者是刑事诉讼中,原告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很多时候都会配合法院调查取证,而如果是涉及到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原告这时一般会委托进行,但是在委托司法鉴定需要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呢?和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的资料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委托司法鉴定需要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3、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
  
  4、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5、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1)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2)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5)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6)不符合本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
  
  7、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
  
  在委托进行司法鉴定时,一般的委托司法鉴定需要的基本条件都是委托人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且完整的鉴定资料才能进行,因为资料的完整度直接关系到鉴定结果,并且在鉴定期间委托人不能直接的提出自己的鉴定意见,以免干扰到正常的鉴定结果。
  
  
总结:在民事诉讼或者是刑事诉讼中,原告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很多时候都会配合法院调查取证,而如果是涉及到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原告这时一般会委托进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在职、离职年休假计算方法是什么?
      企业员工按照法律规定可休年休假。但是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企业对于年休假的天数是怎么计算的,一般都是企业给几天假就放几天假。事实上员工年休假的天数不是公司主观决定的,而是有一套特......


·对于缓刑考验期内犯罪构成累犯么
      对于缓刑考验期内犯罪构成累犯么缓刑考验期内犯罪不构成累犯。我国《刑法》就有这样的规定:如果有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罪行的,他在执行完刑罚之后再被释放,如果在之后的五年时间之内......


·关于绑架罪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关于绑架罪的最新规定是什么一、关于绑架罪的最新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贪污罪可以由过失构成吗 如何正确认识贪污罪
      就刑事犯罪人的主观心态来看,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就包括了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当然,针对不同的犯罪法律要求的主观心态不一样,要是在这方面不符合规定的话,那么就无法认定构成该罪。那么......


·合法继承人证明及房屋继承主要程序
      根据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我国继承有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然而继承人均需要证明自己的合法身份后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等,那么以下的我们将为您提供合法继承人证明及房屋继承主要程序的相......


·欠信用卡恶意消费会被拘留多久?
      欠信用卡恶意消费会被拘留多久?1、欠信用卡恶意消费最长会被拘留三十七天,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


委托司法鉴定需要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