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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拒绝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纠纷大多都是因为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而起的,协商无法解决的话通过司法的途径来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一定的时间,虽说一般判决后人们都会法院的选择,但有些时候可能会出现离婚后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情况,这样的话另一方的负担就会非常重,那如果出现离婚后拒绝支付抚养费问题的话要怎么处理呢?
  离婚后拒绝支付抚养费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女方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父母离婚后,其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并不会发生改变。就算是不与自己生活在一起的那方,也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要是女方在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对方的财产,然后履行应负的抚养义务。孩子的抚养权总是会存在一定的争议,对于法院的判决不服从的现象也是时有发生,不过如果真的发生离婚后拒绝支付抚养费情况的话,我们是可以选择上诉的,法院会对其进行强制的处理。当然,如果我们对于判决不服的话是可以选择进行上诉的,后续出现什么问题的话可以选择要求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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