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精神病康复司法鉴定是如何进行的?

  在审理刑事或者是民事案件中,如果犯罪人员因为有精神病史往往会从轻处理,但是这就会被有心人利用,比如自己不是精神病谎称是精神病从而逃过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了解的是,精神病康复司法鉴定是如何进行的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精神病康复司法鉴定是如何进行的
  司法机关在收到嫌疑人等提出的司法精神病鉴定申请,并经相关程序批准后,会确定有资质的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进行,在鉴定时间,将收集到的相关材料连同卷宗一并提交鉴定机构。鉴定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场,同时还会通知被害人家属等到场。鉴定机构根据案件事实,通过询问嫌疑人有关问题,进行必要答题等环节,鉴定人员会根据以上鉴定材料,运用专业知识以及经验作出最终鉴定意见。
  二、如何防止嫌疑人冒充精神病患者?
  一般情况下,我们首先会针对司法精神病鉴定进行程序性审查,比如鉴定机构是否有资质,鉴定人员是否有资格等;第二就是对鉴定意见的实质审查。如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鉴定材料提供是否全面,鉴定结论是否符合鉴定标准,有无相反证据等。鉴定材料也可能存在作假的情况,比如嫌疑人周围的人未必说真话。防止作假的方法就是尽可能多地获取客观证据,从不同的角度、环节去印证,排除虚假证据。言辞是最不稳定最靠不住的证据,但又是最常见最容易获取的证据。对于类似情况,检察官就会慎重考虑,多方调取证据,包括咨询具有专业知识的人,进而判断是否有必要做精神疾病鉴定。
  三、精神病司法鉴定是否会出现错误?
  我国对刑事司法精神病鉴定有相应法律规定和标准,但鉴定的过程需要专业人员个人运用专业知识进行,这是个经验积淀的过程。司法精神病鉴定不同于一般鉴定,它是由人针对人进行的,人群存在个体差异,而鉴定过程需要主观判断,这时鉴定人员的经验、知识就显得尤为重要,并且鉴定所依赖的技术、设备等,也同样必不可少。
  四、司法鉴定时间是多久
  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两个月应当是延长过的鉴定期限了。如果鉴定机构还要把时间后拖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当属于超时鉴定的违规行为。患者及其家属应当积极督促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3、如果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时间,出具鉴定报告。4、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是不计入到鉴定时限的。如果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按时、充分的提供鉴定材料的,造成鉴定时间的延误的,应当由延误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那么鉴定机构在接受到精神病鉴定申请后,就会对其进行鉴定。但是在鉴定期间会通知被害人的家属到场,而且鉴定机构还会询问被鉴定人有关的问题,之后鉴定机构就会得出是否是精神病的结论。
  
  
  
总结:在审理刑事或者是民事案件中,如果犯罪人员因为有精神病史往往会从轻处理,但是这就会被有心人利用,比如自己不是精神病谎称是精神病从而逃过法律的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p2p网贷细则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p2p网贷细则的具体规定是什么一、《办法》与征求意见稿的区别《办法》正式发布稿仍延续了征求意见稿所提出的信息中介、小额分散、负面清单制等核心内容,与征求意见稿有所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


·商标注册要多长时间
      商标注册要多长时间在我国,商标想要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就必须要按照规定申请注册。因为法律中对有所规定的,只有注册的商标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进行商标注册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需要花费......


·婚姻出轨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是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在婚姻中时间久了难免会被花花世界诱惑犯错,为挽回婚姻,为避免犯错,许多时候过错方会签下婚姻出轨保证书,通过严苛的惩罚措施保证自己对婚姻的......


·一、夫妻离婚时如何财产保全?
      一、夫妻离婚时如何财产保全?1、申请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从法律规定看,申请财产保全并不局限在财产所在地,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处境就近选择......


·房屋拆迁新条例的补偿内容是什么?
      房屋拆迁新条例的补偿内容是什么?第三章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


·未成年人的姐姐是监护人吗?
      未成年人的姐姐是监护人吗?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


精神病康复司法鉴定是如何进行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