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拆迁院子补偿规定是什么

  房屋拆迁院子补偿规定是什么拆迁是指政府或者企业征用土地时对以前的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的行为。因为现在经济发展的非常快,所以征地拆迁的范围也是比较广的,拆迁中有的涉及林木的拆迁,有的是房屋的拆迁,如果是房屋拆迁的话房屋拆迁院子补偿规定是什么?一、补偿金类目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二、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三、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 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备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四、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因为拆迁补偿费引起的纠纷是比较多的,无非是一方觉得补偿金额比较少,但是另一方不愿意多加金额,双方就这样争执不下。虽然有房屋拆迁院子补偿规定,但是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还应该按照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等等原因进行确定。
  
  
  
总结:房屋拆迁院子补偿规定是什么拆迁是指政府或者企业征用土地时对以前的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的行为。因为现在经济发展的非常快,所以征地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哪些是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条件
      哪些是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条件一、哪些是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条件(一)主体要件实施行政侵犯行为的人,必须是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及行政......


·不以营利为目的
      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备注:不论赌资大小)。二、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参与者不......


·单位集资诈骗判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不仅存在着自然人罪,还存在着单位犯罪,单位犯罪的话,它也是有一定的法律规定的,比如说我们国家的集资诈骗罪就可以有单位来进行构成许多人对于单位犯罪还是不太了解,因此他们都想知......


·没有达到工伤等级鉴定怎么赔偿
      没有达到工伤等级鉴定怎么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享受以下相关待遇: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


·转让期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允许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这也就是购买期房。而有的人在实际购买了期房之后,却因为一些原因而不想要了,就打算转让期房,那么转让期房的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我们马上为你......


·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分为了两方面
      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分为了两方面,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其中大多数人可能更关心的是人身损害方面的赔偿。那我国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其中主要涉及到了哪些赔偿项......


房屋拆迁院子补偿规定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