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信息公开诉讼时效是多久
不服信息公开诉讼时效是多久不服信息公开就是我们比较熟悉的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社会组织不服政府的相关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任何的诉讼都是有诉讼时效的,超过了诉讼时效再诉讼就是无效的,很多人并不明白不服信息公开诉讼时效是多久以至于错过了这个时效。
一、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
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只有起诉期限的耽误,没有起诉期限的中断。只有在起诉期限内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才有权对其进行司法审查。超过起诉期限起诉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只能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在立案受理时没有查明,但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已超过起诉期限的,人民法院应该裁定驳回起诉。
二、不变性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与民事诉讼时效制度不同,在行政案件的立案审查和开庭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应主动审查起诉期限。行政诉讼法规定的6个月起诉期限是一个不变的期间,在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出台后,有人对司法解释第41条存在片面的理解,认为凡是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诉权或起诉期限的,其起诉期限就是2年,而排除了行政诉讼法规定的3个月的起诉期限。在司法实务中之所以产生这种认识,是因为没有处理好行政诉讼法与司法解释两者之间关于起诉期限规定的联系,片面理解司法解释的规定,而忽视了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其实,起诉期限的不变性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即使符合司法解释第41条规定的情形,其法定起诉期限仍然没有改变,司法解释第41条只是明确了起诉期限的计算起点和起诉期限的长度。 适用司法解释第41条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了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但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行政相对人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符合司法解释第41条规定的情形,其起诉期限计算的起点是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诉期限应该是从计算起点之日起3个月内。也就是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3个月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其起诉期限就已届满。例如,2006年9月1日,某行政机关在向行政相对人李某作出行政处罚时,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未告知李某诉权和起诉期限,2007年6月1日,李某通过信访知道自己还享有诉权,并于2007年9月21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李某虽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2年内提起了行政诉讼,但李某在知道自己有诉权之日起3个月后才提起,其起诉已明显超过了法定起诉期限,故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司法解释第41条规定的起诉期限的长度是2年。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2年内不提起行政诉讼,无论其是否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其起诉期限均已届满。
三、起算
在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和行政法律法规中,对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均有规定。如行政诉讼法第38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再如,邮政法、统计法、药品管理法等规定的起诉期限为15日;森林法、海关法、土地管理法等规定的起诉期限为30日;专利法规定的起诉期限为3个月。 不同的行政诉讼,其起诉期限也不同。那么,起诉期限从哪一天开始计算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9条的规定,起诉期限应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知道”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书面告知行政相对人,如果法律规定可以口头告知的,行政机关也应制作笔录存档。对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虽然告知了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但没有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1条规定,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而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对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没有告知的义务。所以,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在一般情况下,不可能及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 。对此,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您对于不服信息公开诉讼时效是多久应该有了简单的了解。不服信息公开的诉讼时效就是自知道政府行为之日开始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如果您要对不服信息公开而上诉的话应该尽快上诉,一定不能超过了两年,要在有效期内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应该的合法利益。
总结:不服信息公开诉讼时效是多久不服信息公开就是我们比较熟悉的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社会组织不服政府的相关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然后向人民法院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员工被辞退怎么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
员工被辞退怎么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律中规定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
·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有哪些
结婚本是件幸福的事,而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导致离婚。在离婚后男女双方也有追求幸福的权利,重新找到自己的幸福。可现实问题是,离婚的人再结婚的,是否还可以再生育?要是可以的话,那么离婚再......
·违法减资等于抽逃出资的司法解释规定是怎样的
违法减资等于抽逃出资的司法解释规定是怎样的减资行为虽不属于抽逃出资,但因公司资产减少降低了公司承担责任能力,直接影响到公司债权人利益,故法律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规定了比增加注册资本更......
·违法招投标刑事责任是什么?
违法招投标刑事责任是什么?违法招投标刑事责任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
·合同变更的后果是怎样的
合同变更的后果是怎样的合同变更的将产生新合同,导致双方当事人按照新协议履行合同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
·信用卡诈骗罪未遂是如何判罚的?
信用卡诈骗罪事件越来越多,而每一个信用卡诈骗案件都将受到法律的裁决。但是,信用卡诈骗罪的判决是有分信用卡诈骗既遂与未遂的。毕竟,前者是已经切切实实损失了人民的利益,而后者的人民的利......
不服信息公开诉讼时效是多久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