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司法鉴定轻伤下一步是什么?

  司法鉴定不仅可以用来查明犯罪事实事实,也可以用来推进司法程序。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的案件处理过程中,就会遇到这样的现象。我们处理一件案子的时候,遇到某些环节时必须要得到司法鉴定的结果,才能进行下一个司法程序。那么,就有人问司法鉴定轻伤下一步赔偿标准是?
  
  一、司法鉴定轻伤下一步是什么?
  
  轻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公安机关一般都会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立案侦查。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刑事立案不等于一定会刑事拘留,因情节比较轻,可能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双方达成谅解可以判处缓刑。如果不能达成谅解,应当按照规定赔偿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
  
  二、由打架造成对方的,赔偿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的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对方为了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对方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对方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对方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对方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对方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司法鉴定作为我国司法机关查明犯罪事实一个重要的程序,在司法程序上有很多作用。在复杂的案件当中,我们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需要在得到司法鉴定结果以后才能进行接下来的司法活动,也就说明司法鉴定对司法工作又推动作用。司法鉴定轻伤下一步就是很明显的体现。
  
  
总结:司法鉴定不仅可以用来查明犯罪事实事实,也可以用来推进司法程序。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的案件处理过程中,就会遇到这样的现象。我们处理一件案子的时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分公司与总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不?
      分公司与总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不?答案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


·留置家属能送东西吗
      不能。留置期间的正常生活又监察机关保障。监察机关会保障被留置人的饮食、休息和安全,对患有疾病或者身体不适的,应当及时提供医疗服务,这既是保障被留置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保证调查工作......


·租赁合同履行地有哪些规定?
      租赁合同履行地有哪些规定?根据2015年2月14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我国对于租赁合同的履行地作了如下规定: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


·行政拘留是不是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是不是强制措施不是的。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挪用资金罪是否会罚金?
      挪用资金罪是否会罚金?构成这种犯罪不涉及罚金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


·合同未实际履行的认定规则是什么?
      合同未实际履行的认定规则是什么?一、如何认定有没有履行合同履行合同,就其本质而言,是指合同的全部履行。只有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


司法鉴定轻伤下一步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