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果想要开店做生意的话,我们首先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拥有店面,然

  如果想要开店做生意的话,我们首先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拥有店面,然后就是办理店面的营业执照,在获取营业执照后可能会处于一些发展的原因会需要对营业执照进行变更,但是营业执照变更的程序相对比较复杂,所以很多人都不知道具体的程序是怎样的,那对于我们来说营业执照变更流程是什么呢?
  
  营业执照变更流程
  
  (一)、变更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下同);
  
  2、企业董事会决议;
  
  3、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变更住所,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新住所使用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4、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增加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或变更营业执照经营期限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原有注册资本已出齐的验资报告(未出调整注册资本的除外);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减少(指未出调整的)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减少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的申请书;
  
  2、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决议;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企业在省级以上报纸上三次登载企业减少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公告的证明;
  
  6、企业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书;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公司更名,首先拿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等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1、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副本、IC卡、公章、新旧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
  
  2、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章等资料,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
  
  3、带上以上变更的证件,办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贷款证、各种资质证等证件的变更。
  
  注意:一个月内必须要办理变更,不然要罚款的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变更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如果变更法人代表,需要提供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变更股东需要携带新章程。变更地址就不需要携带什么,需要携带原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IC卡。
  
  变更税务登记需要携带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公章,如果变更法人代表需要携带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新章程,变更股东则需要携带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新章程,变更地址需要携带新章程及新的租赁协议即可,公司公章一定要带上。
  
  注意:办理时间最长3个工作日,变更费用不超过100元
  
  对于开店做生意的我们来说营业执照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没有营业执照的话我们是无法开店经营的,还有就是后续如果更改了店面的信息而没有变更营业执照的话,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总结:如果想要开店做生意的话,我们首先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拥有店面,然后就是办理店面的营业执照,在获取营业执照后可能会处于一些发展的原因会需要对营业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欠条的时效起算点
      在债务履行期未届满的情形下,债务人出具了欠条。该欠条是对当事人间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证明;在债务履行期已届满的情形下,债务人出具了欠条。该欠条是对已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确认,当事人......


·指示交付受让人的义务有哪些?
      一、指示交付受让人的义务有哪些?1)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2)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


·国家工程质量罚款标准是什么?
      国家工程质量罚款标准是什么现在有很多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进度减缓的。工程的质量问题在危害人们的人身安全,所以应该对工程的质量多加关注。国家专门制定了国家......


·故意伤害追诉期最长是多久?
      一、故意伤害追诉期最长是多久?如果是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追诉期限为五年。如果是造成重伤的,追诉期限为十年。如果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追诉期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俗话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所以按常理来说,我们通常会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债务也理当属于共同夫债。但其实从法律角度来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认定为共同......


·第一次买房子注意什么事项?
      第一次买房子注意什么事项?购房第一步:准备好钱准备好买房的资金,了解当地购房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了解现在当地的贷款利率、政府对于购房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还有一些基本的房产用语。比......


如果想要开店做生意的话,我们首先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拥有店面,然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