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最高法院非法集资最新解释是什么

  当今社会飞速发展,各种新型犯罪活动层出不穷,非法集资就是其中一项。非法集资呈现形式多样化,我们一不小心就会上当。为了打击这种违法犯罪活动,提高公民对非法集资的警惕性,我国近年来不断地加强对非法集资的宣传,那么,最高法院非法集资2017年最新解释有哪些呢,我们将为您做出详细的解释。
  
   最高法院非法集资2017年最新解释是什么?
  (一)基本解释
  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主要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三)表现方式
  非法集资涉及内容广泛,方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6、不具有募集资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8、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9、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
  11、以投资黄金等名义,以高利吸收社会公众投资;
  12、以发展农村连锁超市为名,采用召开“招商会”、“推介会”等方式,以高息进行“借款”;
  13、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等为名,以高利诱导加盟投资。
  (四)危害性
  1、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用于非法集资的钱可能是参与人一辈子节衣缩食省下来的,也可能是养命钱,而非法集资人对这些资金则是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人很难收回资金;
  2、非法集资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险;
  3、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由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一旦有了损失,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因此,希望社会公众一定不要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由于非法集资的呈现方式比较多样化,所以,我们一定要对非法集资有所了解,日常生活中,一定要体改警惕。我国最高法院对非法集资做出的一系列详细解释,就是为了让您能够认清这种非法犯罪活动,我们只有了解它,认识到它的危害性,才能有效的杜绝这种犯罪活动。
  
  
  
总结:当今社会飞速发展,各种新型犯罪活动层出不穷,非法集资就是其中一项。非法集资呈现形式多样化,我们一不小心就会上当。为了打击这种违法犯罪活动,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夫妻双方离婚了借条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了借条怎么办?夫妻双方保管的借条一般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按照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来确定债权人,而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让单位补缴拖欠的社保如何办理?
      让单位补缴拖欠的社保如何办理?1、社保缴费争议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更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


·共同担保人内部追偿权的行使
      追偿权行使的前置条件: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不能《担保制度解释》第13条第3款明确规定,“……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


·一方提出放弃孩子抚养费以后还能要吗
      在我们进行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除了会对于财产问题有一定的纠纷以外,还会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存在一定的纠纷。对于孩子的问题,主要是体现在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上。那么,如果......


·刑事案件能和解吗 刑事案件是否可以和解
      一、刑事案件能和解吗我们知道,刑事案件一旦立案,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和解的。但是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一些例外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


·离婚财产纠纷诉讼案件解决方式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纠纷诉讼案件解决方式是怎样的(一)协商解决双方若能就财产纠纷达成协商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不过能协商解决的情况很少,大部分由于财产纠纷案件的复杂性等原因导致协商无果。(二)提起......


最高法院非法集资最新解释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