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没有终止日期吗
土地使用权没有终止日期吗土地使用权包括房屋,商业,工业,教育等等方面的所有权。现在有很多进城务工人员想要转让自己的土地或者刚刚买房的人都很关心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有没有使用期限,如果有的话,土地使用期限有多年。也有些人认为土地使用权没有终止日期。那么土地使用权到底有没有使用期限呢,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看看。
一、土地使用权期限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根据土地的用途对各类用途的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作了规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权终止原因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导致受让人土地使用权终止的四种原因:(1)使用年限届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2)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提前收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0条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3)因逾期开发而被无偿收回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4)土地灭失土地灭失,是指由于自然力量或人为造成原土地性质的彻底改变或原土地面貌的彻底改变。如因地震或战争而使原有土地变成湖泊或河流等。土地灭失,导致土地使用权客体丧失,受让人因此而终止其土地使用权。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对于土地使用权没有终止日期这个说法是错误的。通过上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可以知道,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有不同的期限,所有权期限满后需向有关部门申请续约并获得批准后才能继续使用土地。如果还有不理解的地方,可以继续问我们。
总结:土地使用权没有终止日期吗土地使用权包括房屋,商业,工业,教育等等方面的所有权。现在有很多进城务工人员想要转让自己的土地或者刚刚买房的人都很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临时工合同到期不给辞工怎么办?
临时工合同到期不给辞工怎么办?临时工与正式工不同,临时工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就算不签订拉动合同也是没有关系的,因为临时工其实就是用人单位的短期工,所以相关规定也是跟合同工不一样的......
·(无)低底薪高提成劳动合同的利弊?
现在厂商在雇佣劳动工人时,常会和劳动者签约两种类型的劳动合同,分别是(无)低底薪高提成劳动合同和高底薪低提成的劳动合同,我们都知道不同的工作类型适用不同的劳动合同类型,但是许多劳动者......
·离婚对于感情破裂的夫妻双方来说
离婚对于感情破裂的夫妻双方来说,或许是解脱,但对于幼小的孩子,带来的却是巨大的心理伤害,在孩子还未成年,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离婚不出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如果夫妻双方在孩子的抚养上无法达成......
·一、交通事故脚残疾赔偿大概多少?
一、交通事故脚残疾赔偿大概多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
·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如何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顾名思义就是赔偿由人身损害所带来的误工费。在人身损害示例中,当受害人如果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受害人就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其健康,那么在受害人恢复健康的过程中,由于受......
·分割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是多久?
分割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是多久?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如果离婚时没有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回悔的,诉讼时效是一年;答再次请求......
土地使用权没有终止日期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