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转包后土地使用权归谁

  土地转包后土地使用权归谁有一些家长为了承担起孩子的学费而选择外出打工,然后把自家的土地转包给别人。那么,土地转包后土地使用权归谁,转包期限时长,合同怎么写,如果以后想拿回土地又该如何拿回等等问题就成了想要转包土地的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一、什么是土地转包?土地转包后土地使用权归谁?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承包方与第三者确定转包关系后,承包方与发包方依据土地承包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转包不是土地所有权的转让,只是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为了鼓励土地集中,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土地转包是政策允许的,法律上也受到保护。二、土地转包期限是多少?承包期限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续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承包期限是土地承包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关系到农民是否可以得到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关系到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和完善,关系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我国对土地实行用途管理制度。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的用途,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的农用地又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和养殖水面等。本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转包期限及其上限做出规定。土地承包法规定的三十年,土地转包期限是指家庭联产承包形式的承包期限。对村集体拥有的其他土地如机动地和五荒地等,都可以缩短承包期。承包合同要有全体村民或者村民代表2/3以上多数通过,然后,由村主任作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村委会印章,方为合法有效。 村委会无权随意作出承包的决议。(属于五荒地,并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外) 当然,现实中,大多数都是由村委会决定的。但如果村民不认可,向法院起诉的,该承包合同会因缺少村民的同意而无效。根据上文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土地转包后土地使用权归转变后的承包方所有。在确定转包关系后,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责任与义务由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规定,这份合同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在这里需要提醒您的是,土地转包是指转包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总结:土地转包后土地使用权归谁有一些家长为了承担起孩子的学费而选择外出打工,然后把自家的土地转包给别人。那么,土地转包后土地使用权归谁,转包期限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能行使不安抗辩权类型有哪些?
      能行使不安抗辩权类型有哪些?在司法实践中,抗辩权是与请求权同时出现的,目的在于对抗对方的请求。当事人若想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是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签订的合同里所约定的义务,但是很多朋......


·网络侵害名誉权起诉地是怎么规定的
      网络侵害名誉权起诉地是怎么规定的?网络侵害名誉权起诉地是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2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


·80岁以后承担刑事责任么
      80岁以后承担刑事责任么一、80岁以后承担刑事责任么?《刑法修正案(八)》在立法上设立了老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特殊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明确规定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原则。《刑法修正......


·对喜欢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对喜欢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法律人士询问,然后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如果法院......


·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起诉的条件是什么?一、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起诉的条件是什么?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起诉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


·一、员工的劳动合同要写学历吗?
      一、员工的劳动合同要写学历吗?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否要写学历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一般企业都是会要求劳动者如实填写以便检验其能力的。但是劳动者谎报学历,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如实告知义......


土地转包后土地使用权归谁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