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遗失物品的告示怎么写,登报遗失声明需要什么?

  遗失物品的告示怎么写,登报遗失声明需要什么?
  
  所谓遗失物,是指所有者不慎遗失之物。我们在生活中可能会捨到他人的证件、钱财或者书本之类的东西,从小受到的道德教育告诉我们,我们需要将其上交,然后相关部门会按照格式书写遗失物品公告,最后进行公示,遗失物品的告示怎么写?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遗失物品的告示怎么写
  
  1、个人证件登报
  
  格式一:
  
  声明?????? 在?????? 年?????? 月?????? 日不慎遗失?????? 证件,证号:?????? ,现声明作废。
  
  格式二:
  
  声明?????? 遗失?????? 证书,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现声明作废。
  
  2、公司证件登报
  
  格式一:声明上海?????? 企业在?????? 年?????? 月?????? 日不慎遗失?????? 证件,证号:?????? ,现声明作废。
  
  格式二:声明上海?????? 公司不慎遗失?????? 证书,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现声明作废。
  
  二、遗失声明简介
  
  遗失声明,是一种法律方式,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丢失了什么社会性质的证件或者类似的东西时,为了补办一份,法律上必须先确定遗失者所遗失的证件已经在法律上无效,这个过程就是遗失声明。
  
  三、遗失声明意义
  
  遗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之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通俗来讲,就是他人再冒用该证而产生的各种后果,遗失者不再承担相关责任。
  
  四、遗失声明的发布
  
  遗失声明一般要求在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才有效,网络发布是无效的,不具有遗失声明的法律效力。具体程序,是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同时在报纸刊登声明。
  
  五、遗失声明需包含内容
  
  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遗失人名称;
  
  2、遗失时间;
  
  3、遗失原因;
  
  4、遗失的物品;
  
  5、遗失物品的各种具体证号。
  
  六、登报格式要求
  
  登报声明格式非常重要,不规范的格式可能会导致声明无效,浪费金钱事小,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事大,所以选择登报格式一定要走正规的三种途径:
  
  (1)证件补办单位给出的格式;
  
  (2)报社提供的参考格式;
  
  (3)有强大格式数据参考的登报机构;同时登报时应遵循以下准则:
  
  在满足登报内容有效的提前下,尽量把登报内容简单化,以降低成本。
  
  在登报报纸字数限制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尽量多写登报内容。
  
  在我们丢失证件之后,需要及时发表遗失物的遗失声明,以保证不用承担在证件遗失后证件持有人借此所犯下的罪。在我们拾到遗失物之后,应该及时上交给相关部门,在受到该遗失物之后需要立即公示,若在公示期间该物依旧无人认领的,则归国家所有。
  
  
总结:遗失物品的告示怎么写,登报遗失声明需要什么?所谓遗失物,是指所有者不慎遗失之物。我们在生活中可能会捨到他人的证件、钱财或者书本之类的东西,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我国泰安工伤伤残鉴定请律师费用多少费用
      有部分员工在发生工伤以后,会直接从一开始进行工伤认定期间就在律师的帮助之下进行,或者从后期的工伤鉴定开始聘请律师,而且本身我们也建议您,工伤的维权最好要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之下进行。因......


·单位拿补休代替加班费合法吗?
      生活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是常态,而安排加班却不给加班费的单位也有不少,在员工向单位主张加班费时,一些单位则会安排补休来代替支付加班费。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单位拿补休代替加班费合法吗?接下......


·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区别是什么
      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区别是什么职务发明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


·工伤认定有什么程序
      工伤认定通常是由所在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的,但法律也是允许劳动者或其家属申请进行工伤认定。不同主体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不同的。那如果是劳动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有什么程序呢?请从下......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条件具体是什么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条件具体是什么诉讼财产保全一般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这段时间内,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


·交通致伤赔偿中伤残金怎么计算?
      一、交通致伤赔偿中伤残金怎么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


遗失物品的告示怎么写,登报遗失声明需要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