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司法鉴定的社会责任有哪些?

  司法鉴定是法律赋予了其法律性质,为社会服务,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并重。我们不能忽视其社会责任,每个人尤其是司法职业者更应更深入的去了解司法鉴定的社会责任,把这一责任更好的去履行,接下来一起看相关的一些内容吧。
  
  
  一、司法鉴定为什么对社会负有重大责任
  
  司法鉴定工作直接关系到案件的事实认定,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由于鉴定意见在诉讼活动中的特殊功能和居于证据中的核心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审判质量,也往往影响到司法公正实现的程度。作为司法鉴定机构如何履行好鉴定职业赋予的社会责任是摆在我们面前必须思考和回答的课题。十年的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工作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唯有规范管理才是鉴定机构的立身之本。才能更好为人民服务,对社会负责。
  
  二、司法鉴定的社会责任有哪些?
  
  1、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律责任
  
  
  司法鉴定机构承担法律责任主要有三个方面,即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2、司法鉴定人法律责任的含义
  
  
  司法鉴定人的法律责任是指司法鉴定人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而应受到的法律制裁.
  
  3、司法鉴定人法律责任的分类
  
  (一)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由于司法鉴定人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所应担承的刑事法律责任
  
  (二)民事责任? 司法鉴定人承担的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契约责任,同时也包括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被鉴定人的侵权责任.
  
  (三)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因司法鉴定人违反行政法规所应担承的行政法律责任.
  
  
  二、从几方面促进司法鉴定社会责任感的加强
  
  1、狠抓“硬件建设”,立足标准,整体规划,重点先投,分步到位,逐步实现了办公场所美化,办公设备自动化,标识、标牌规范化,服务设施人性化的要求,为鉴定人施展才华搭建一个好的平台,为服务对象提供一个称心如意的鉴定环境。
  
  2、狠抓“制度建设”,在制度建设上,我们起步比较早,当时还是有一些困惑,因为机构人员结构比较特殊,有原司法机关退休返聘的、有临床兼职的,能否寻求一种既能管得住又不挫伤积极性的办法?基于这种思考,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及本所实际,制定了鉴定纪律、工作流程、财务、档案、岗位职责等27个方面的制度。除了制度全履盖,管理不留盲区、死角,更重要的是不让制度停留于墙上、纸上,而是让每位员工入心入脑、付之于行动,做到上岗有责、违责必纠,用制度管人、管事,将鉴定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3、狠抓“队伍建设”,明确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管理目标,做到“三个三”,力求“三个确保”。第一是“三专”,即专职负责人、专职鉴定人、专职内勤员,确保鉴定机构日常工作有序运行;第二是“三结合”,即鉴定队伍队伍老、中、轻三结合,确保鉴定队伍梯队健康发展;第三是“三统一”,即统一着装上岗、统一悬挂工作牌、统一文明用语,确保鉴定队伍良好形象。
  
  4、狠抓“能力建设”, 在能力建设上,我们历来舍得投入、用心投入。本着培养和提高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应诉能力为目的,拟定了以法医临床“三基”为重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兼顾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持续更新的培训教育计划,购买一批与司法鉴定相关的理论书籍并适时更新,采取自学、培训、继续教育、案例评析、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
  
  5、狠抓“质量建设”,坚持把质量建设作为管理的永恒主题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视为鉴定工作的生命线。对机构质量管理手段进行了提档升级,严格按照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标准,结合鉴定工作运行特点,建立以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为核心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并在全所进行宣贯培训,形成了鉴定行为受控、鉴定过程监督、鉴定结果可追溯、鉴定质量持续改进的质控工作新局面。
  
  司法鉴定要走在不断优化成长的路上,要立得住扎实基础的脚跟,要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职业素质,要不断克服司法鉴定的困难扩大队伍,要加强培训提高从未能力,要让司法鉴定制度实施好不断完善。
  
  
总结:司法鉴定是法律赋予了其法律性质,为社会服务,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并重。我们不能忽视其社会责任,每个人尤其是司法职业者更应更深入的去了解司法鉴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有违反公司规章的行为时,公司
      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有违反公司规章的行为时,公司一般都会相应的惩罚措施,其中多数是以扣工资的形式,但单位扣员工的工资是有限制的,具体来说,单位扣工资最多能扣多少?实践中......


·工伤九级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赔偿?
      工伤九级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赔偿?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本人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当地政府公布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一次性伤残补助......


·单位迟发年终奖的行为是否合法
      现如今,有不少单位都会给员工发放年终奖,但有其中也有一些单位发放年终奖的时间不是年终可能是来年年初,甚至还有可能拖到来年的六月左右。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单位迟发年终奖的行为是否合法......


·构成要约的基本条件的内容
      构成要约的基本条件的内容要约的成立应当满足以下六个条件: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


·立遗嘱是否子女都要签字
      立遗嘱是否子女都要签字老人立遗嘱的时候不需要子女签字,子女是否签字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不同的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需要的条件也不同,但总的来说,没有哪种类型的遗嘱是需要子女签字才......


·法院如何判决离婚,有哪些法律依据?
      当婚姻已经无法挽回,当离婚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去法院判决离婚也成了最后的选择,可是法院怎么判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呢?在什么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呢?下面就详细为您详......


司法鉴定的社会责任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