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受伤后做司法鉴定分时候吗

  司法鉴定范围广阔,各行各业都有专门的司法鉴定部门。司法鉴定其实就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鉴别和判断活动,主要是在我们的日常案件诉讼中由当事人或者司法机关提出的。生活中您接触比较多的应该是伤残方面的,那么今天我们来讨论一下受伤后做司法鉴定分时候吗?
  
  
  一、受伤后做司法鉴定分时候吗?
  
  
  司法鉴定,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应在诉讼提起后的举证期间申请。但也要区分不同的司法鉴定类型,确定其合理的鉴定时间。
  
  (一)、比如人体损伤程度评定时机如下:
  
  
  1、 凡是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评定依据的,原则上在3个月以内进行。
  
  
  2、凡是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为主要评定依据的,须观察、检测损伤后果或者结局的,一般在损伤后3个月至6个月以内进行;凡是疑难、复杂、一时不能确定损伤程度的,可以在治疗终结或者状态稳定后6个月以内进行。
  
  3、对于涉及容貌损害或者功能损害未到损伤程度评定时机的,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直接对照标准做出预检意见(结论)并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可待到损伤程度评定时机时进行复检,做出鉴定结论。
  
  (二)、又如,对于建筑物质量鉴定,只要在诉讼有效期内,在一审举证期间提出司法鉴定申请,符合规则。 注:以下时间可作为参考:
  
  
  1、体表软组织挫伤:一般于伤后1-3周可治愈吸收,大面积重度损伤需较长时间,可长达2个月以上。
  
  2、毁容:至少1个月。
  
  3、视觉:1-6个月。
  
  4、听觉:3-6个月。
  
  5、颅脑:视具体情况而定。如颅脑外伤性癫痫发病率约为10%,发病的高峰期在伤后1年半左右,多数于伤后一个多月发病。头皮血肿,一般于伤后1-2周可吸收治愈。
  
  6、颈部或驱干损伤:损伤愈合,生命体征稳定或更久。
  
  7、斑痕:斑痕形成的全过程短者1周,长者可达5个月以上。
  
  8、外伤性血尿,持续时间超过2周。
  
  9、肢体残废:一般上肢1-3个月,下肢3-6个月。
  
  
  二、司法鉴定办理流程
  
  
  (一)、申办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程序: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三)、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受伤后做司法鉴定分时候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只有我们配合好鉴定机构及时的出具鉴定结果,在我们后续处理纠纷的时候才能最大程度的保障我们自身的权益。其次,需要注意的是,不仅仅是在伤残司法鉴定方面鉴定时间很重要,其他的需要司法鉴定的类别对于鉴定时间也是有要求的。
  
  
  
总结:司法鉴定范围广阔,各行各业都有专门的司法鉴定部门。司法鉴定其实就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鉴别和判断活动,主要是在我们的日常案件诉讼中由当事人或者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持刀伤人罪的判罚是什么?
      一、持刀伤人罪的判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


·我国法律是如何进行劳动合同期限策划的?
      我国法律是如何进行劳动合同期限策划的?为了防止出现一些因为劳动合同时间上的问题而产生的纠纷,立法机构以及立法专家对劳动合同期限进行了研究策划并制定出了有关最合理的劳动合同期限的法律......


·一、买房未过户离婚买房算第二套房吗?
      一、买房未过户离婚买房算第二套房吗如果离婚后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则原房产仍然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无房一方名下已经有一套住房,再购房属于第二套房。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央行、银监会三部......


·对于那些存在共同债务的夫妻来讲,要是涉及到离婚的话,则往往需
      对于那些存在共同债务的夫妻来讲,要是涉及到离婚的话,则往往需要同时对共同的债务作出处理才行,而此时离婚夫妻可能就会在协议中作出对共同债务的处理约定,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离婚协议债务约......


·税收征管法规定股权转让交税吗
      税收征管法规定股权转让交税吗?股权转让是需要交税的,具体的规定是:(一)如属于个人股权转让,按以下规定缴纳税款:1、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怎么变更?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怎么变更?在我国,公司一般分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无论是哪种公司都会有一个法人代表,一般是董事长或者理事长担任。而一个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不能随意变更的......


受伤后做司法鉴定分时候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