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上海抚养费标准的数额是多少

  孩子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是最重要的。即使父母没有办法给他们一个完整的家庭,但是父母对孩子是仍然具有抚养和监督的责任和义务的。父母如果离婚了,孩子如果判给了其中一方,另一方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不同的城市由于生活成本的不同,支付的抚养费也是不同的。我们将为您整理上海抚养费标准的数额是多少的问题作出详细的介绍。
  
  一、上海抚养费标准的数额是多少?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二、相关司法规定及解释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我们已经做出了详细的介绍。像上海这样的一线城市,抚养费用一般在800到2000一个月。不过,收入较高的,支付的抚养费也是不一样的。其实,向孩子支付抚养费,是为人父母应该进的义务,法律虽然是一种强制性的手段,对于孩子的抚养,最好还是自愿的,因为孩子毕竟是无辜的。
  
  
总结:孩子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是最重要的。即使父母没有办法给他们一个完整的家庭,但是父母对孩子是仍然具有抚养和监督的责任和义务的。父母如果离婚了,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未投保交强险赔偿判决书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未投保交强险赔偿判决书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关于未投保交强险判决书的形式是不固定的。有以下解释:目前,我国机动车,尤其是摩托车、农用车、套牌车等投保交强险的比例较低,脱保现象比较......


·醉酒驾驶驾照吊销5年是怎么规定的?
      醉酒驾驶驾照吊销5年是怎么规定的?醉酒驾驶驾照吊销5年是怎么规定的?醉酒驾驶驾照吊销5年是怎么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安徽征地拆迁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征地拆迁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征地拆迁律师收费标准:代理房地产、拆迁等经济纠纷、仲裁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10000元/件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以下比例收取:......


·自首和立功有什么不同?
      自首和立功有什么不同(一)共犯人在自首和立功上成立要件不同:1、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本人同案的同案犯罪事实,成立自首;2、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与本人不同案的同案犯罪行,经查证......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兼职法律规定是什么?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兼职法律规定是什么?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兼职法律规定是初次签订的时候,当员工进入单位所从事的工作是非全日制性质的兼职时就需要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法律无强......


·一方失踪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
      一方失踪离婚手续如何办理?一、一方失踪离婚手续如何办理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7条规定:“夫妻一方下......


上海抚养费标准的数额是多少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