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起诉离婚要去哪里起诉?

  现实中,要是夫妻感情破裂了打算离婚,而此时又选择诉讼离婚,就要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就会导致案件不被受理,当事人白跑一趟。那实践中,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要去哪里起诉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夫妻一方
  ?起诉离婚要去哪里起诉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异地应去哪儿起诉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异地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诉讼离婚的时候确定管辖法院可以说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夫妻双方都在异地的情况下,此时情况比较特殊。实践中确定起诉离婚要去哪里起诉,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作出,因为在不同的情况下,法律中规定的管辖法院都是不太一样的。
  
  
  
总结:现实中,要是夫妻感情破裂了打算离婚,而此时又选择诉讼离婚,就要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就会导致案件不被受理,当事人白跑一趟。那实践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公司名称变更函格式范文,变更名称需要准备的材料
      公司名称变更函格式范文,变更名称需要准备的材料公司名称变更函格式范文,变更名称需要准备的材料公司因为被合并收购、业务发展、法律政策等原因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况时有出现,可是变更公司......


·一般拘留多久可以起诉?
      一般拘留多久可以起诉?一、一般拘留多久可以起诉?一般刑事案件,拘留至起诉,法定期限是四个月左右,拘留至逮捕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期限一般为二个月,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


·打借条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中,由于借钱时没将借条给写清楚,继而在还钱时争议不断、纠纷不断的情况比比皆是。因此,作为借款的双方,如果您不想因为借款而遇到不必要的麻烦,那在写借条时就要注意一些事项。......


·一、房租没到期不住了怎么办?
      一、房租没到期不住了怎么办?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出租人如果不想继续租赁房屋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出租人不同意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后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对于强制戒毒的期限是多久?
      对于强制戒毒的期限是多久?一、对于强制戒毒的期限是多久?被强制戒毒的人员会被关押进行戒毒,这里就有期限的规定,毕竟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不会毫无期限地进行关押。第六条强制戒毒期......


·双边贸易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双边贸易合同包含哪些内容?一、双边贸易合同范本包含内容(一)买卖双方名称(二)合同货物明细: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数量、单价、总值、装运期限、装运口岸、目的口岸。(三)付款条件......


起诉离婚要去哪里起诉?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