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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公民认为只要是自己的房屋,那自己就可以随意进行处分,包括

  很多公民认为只要是自己的房屋,那自己就可以随意进行处分,包括进行租赁、出售等等,但其实不管是租赁房屋还是出售房屋,我国法律中都是作出了相关规定的,其中有一些房屋不能够出租,那究竟什么样的房屋不能够出租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样的房屋不能够出租
  
  1、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租。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法规,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法律关系,从而就没租赁的法律基础。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条件。
  
  3、没有房屋证件的房屋也不能租。虽然产权证是建立租赁的关系第一要件,但它不是唯一要件。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产所有证件及其它有关房地产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只有获得了租赁证,出租行为才合法,出租手续才完备。
  
  4、未经原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不得擅自将所有房屋在转租出去。 如果未获得原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将房屋转租出去,会引起法律纠纷,原承租人会因侵权而被原出租方起诉,并被罚款。
  
  5、属于违章建筑不能租。有的单位或个人未得到规化部门批准,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对于这类房屋,不但规划部门要对其罚款,强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门因其无产权证和租赁证而进行处罚。
  
  6、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在共有的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出租,即使是大多数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这就会对不同意出租的共有的人造成侵权。
  
  7、已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得出租。已经设抵押之屋的所有权的行使实际在法规上已经受到限制。抵押人在出租已经设置抵押的房屋之前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也是一个法律程序。否则出租行为无效。
  
  8、房屋权属有争议的房子不能租。
  
  9、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不能租。
  
  二、房屋不能出租的情形有哪些
  
  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2、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属于违法建筑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3、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到底哪些房屋不能够出租。而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时,须谨慎对待,不要租赁不能出租的房屋。最好在租赁合法房屋之后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以免日后产生纠纷损害到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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