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今我国已经进入互联网社会,网络购物十分发达。一些不法分子利

  如今我国已经进入互联网社会,网络购物十分发达。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掌握的技术,通过向他人电脑中植入病毒等方式盗取有关账户密码,以实现盗窃财物的目的。发生这种损失后,人们应该及时保留证据,并向公安部门报案。那么网络盗窃罪怎么量刑呢?我们结合有关资料和您做个分析。
  一、网络盗窃罪怎么量刑?
  虚拟财产存在于电脑网络,占有一定的空间,是客观存在的资源。从物理属性来看,虚拟财产能为人控制和占有,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具有稀缺性),并能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从经济属性来看,虚拟财产的产生是科技公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通过编程等方式得来的,花费了大量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它是用户花费了一定时间、金钱而取得的,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网络虚拟财产虽然具有虚拟性、期限性等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财产的一些特征,但这并不影响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同样应受国家法律保护,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客体。因此,应按照中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按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定盗窃罪)和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之规定定为盗窃罪。
  二、网络盗窃罪的特征是什么?
  1、网上盗窃行为已非常专业化和集团化。盗窃者通过在网站上设置病毒等方式,由专职人员盗窃各种有实际价值的网络虚拟物品,然后转手出售给专业化的销售集团,由专业销售人员在第三方交易平台上销售,以获取非法收益。2、网上盗窃行为具有强大的技术支撑。由专业人员制造用于盗窃的病毒软件的作案工具,这些软件在盗窃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使得盗窃者能在一天内盗窃庞大数量的网络账号,并转移账号中的虚拟物品或虚拟点币。这些软件的提供者有时尽管自身并不参与盗窃号码,但是与盗窃者保持密切的关系。3、网上盗窃行为具有专业销售平台。在盗号行为中,销售团伙将他们所盗窃的虚拟财产打包销售,转移给买家获利。由第三方交易支付平台为盗窃者提供良好的交易场所,为销赃提供温床。4、现实物品与虚拟物品相互转化。盗窃者为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由原来的盗窃虚拟物品,转变为利用编造的专用软件直接盗取用户的银行账号和密码,通过网上支付系统购买虚拟物品,然后将虚拟物品以低廉价格出售,从而获得利益。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您应该知道了网络盗窃罪怎么量刑。这种新型的盗窃方式本质上属于盗窃罪,应该按照刑法中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处理。情节一般的,法院会对犯罪分子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涉案金额巨大的,情节恶劣的,最高量刑可以到有期徒刑十年。
  
  
  
总结:如今我国已经进入互联网社会,网络购物十分发达。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掌握的技术,通过向他人电脑中植入病毒等方式盗取有关账户密码,以实现盗窃财物的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离婚孩子归男方条件主要是什么
      离婚孩子归男方条件主要是什么一、离婚孩子归男方条件主要是什么婚姻家庭生活中,男人总体是以强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在孩子抚养权归属上,相对而言,男方处于相对被动的一面。在同等条件下......


·免费赠品造成损害可以要求索赔吗
      免费赠品造成损害可以要求索赔吗一、免费赠品造成损害可以要求索赔吗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


·两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怎么写
      两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怎么写现代社会,借钱是经常的事情,所以经常会出现两方发生债权和债务的关系。我们知道,双方的债权债务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转让的。转让的过程需要签订转让协议,那么,两方......


·对交通违章处罚不服怎么办
      对交通违章处罚不服怎么办一、对交通违章处罚不服怎么办1、有权知道违章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2、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3、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依法向当地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法......


·民事诉讼申诉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申诉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第一百七十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辽宁省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划分依据是什么?
      实际生活中,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不少见,但却是让各位车主都很头疼的问题。一般而言,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首先要做的就是保护现场,然后等着交警来进行处理,继而确定事故责任人。那么,辽宁省交......


如今我国已经进入互联网社会,网络购物十分发达。一些不法分子利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