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当遗产给分给孩子吗

  夫妻即使在离婚后双方都还是最心疼自己孩子的,即使在重组了新的家庭后,对与前配偶所生的孩子也非常看重,想要将自己所拥有的财产在离开时都能平均的分给属于自己的孩子,那么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当遗产给分给孩子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当遗产给分给孩子吗
  离婚后子女判给我了,子女还能继承对方财产。离婚后,不论子女由男方或女方抚养,子女和父母的关系依然存在。离婚以后,一方就不再是对方的配偶了,所以对方的遗产,离婚一方没有权利继承。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的构成要件
  
  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一)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这是由现代继承法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二)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三)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四)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当遗产给分给孩子吗这个问题的解答,离婚后不论子女由谁抚养,子女都有权力继承另一方的遗产,因为他们之间有血缘关系,而且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随父母的婚姻变化而变化,所以法律规定子女都有继承权。
  
  
  
总结:夫妻即使在离婚后双方都还是最心疼自己孩子的,即使在重组了新的家庭后,对与前配偶所生的孩子也非常看重,想要将自己所拥有的财产在离开时都能平均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有效的借款协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有效的借款协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款协议应该采取书面形式,但口头协议也有效。实践中,为了避免风险,对于大额借款,当事人一般都会选择签订书面的借款协议。但并不是签订......


·诉讼追债的时效一般是多久?
      诉讼追债的时效一般是多久诉讼是债权人有效追讨欠款的主要方式之一,但要注意的是,它是有法律时效限制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诉讼追债的时效一般是多久呢?此外,实务中,债权人在诉讼......


·关于逃汇罪的形态有哪些
      一、关于逃汇罪的形态有哪些?(1)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根据《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对于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


·承兑借条如何写才是合法的?
      承兑借条如何写才是合法的?借条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出罪入罪的含义是什么?
      出罪入罪的含义是什么?出罪入罪的含义是盗窃罪的一种称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都会被认定为是盗窃。侵犯的对象,......


·人身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
      人身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在有关合同的概念中,有些合同具备人身性质,比如委托合同,居间合同,保险合同等。像这类合同也被称为人身合同,那么作为合同的一类,人身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我......


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当遗产给分给孩子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