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撤销的行为有哪些

  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撤销的行为有哪些?
  
  民法是在我们生活工作中对我们各种行为的约束。有时我们会出现被迫或者口误等作出某些行为,或某种承诺,在这种时候,这些行为和承诺并非使我们的真实意愿,在我们人身获得安全之后,我们可以申请撤销。下面我们和您分析一下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撤销的行为有哪些?
  
  
  一、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并生效,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因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使其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被撤销前,已发生效力,明显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二、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撤销的行为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民法典》中规定的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如下:
  
  
  (一)重大误解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这是指因认识错误实施的行为。基于错误认识的行为,行为人的表意虽然是自愿的,但却是违背本意的,所以该行为属于得撤销行为。重大误解,在主观上是属于过失,如果是基于故意,那就构成欺诈了。
  
  (二)趁人之危、显失公平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显失公平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效果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行为。概括法律的规定,显失公平行为的要件是:
  
  1.须属有偿行为。显失公平行为只能发生在有偿行为之中,无偿行为因当事人一方不支付对价,谈不上公平与否的问题。
  
  2.须行为内容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根据该行为已经实施或者约定实施的财产上的给付,明显背离公平原则。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的情况。
  
  3.须受害人出于急迫、轻率或者无经验。显失公平的受害一方,在实施行为时,表面上也是自愿的,然而在这种自愿的背后,却有急迫、轻率或者无经验的背景。假如不是这样,那么他是不会实施的。因此这种自愿是存在缺陷的,所以法律给予行为人一个补正的机会。这是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主要适用于契约的撤销原因。通常一项交易是否公平是由当事人自己决断的,法律不予干预。但在交易中总会有人“欺生”,使对方当事人无从正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思,使表示意思与内心意思不一致。
  
  (四)欺诈、胁迫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以上介绍,是针对《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撤销的行为做了具体分析。所以您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不要担心自己一时冲动或被胁迫而做出的某些决定,在没有造成任何后果前还是可以申请撤销的。当然撤销这些行为要根据民法具体规定判断是否可以撤销。当然后悔药不是什么时候都有效,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还是要谨言慎行。
  
  
总结: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撤销的行为有哪些?民法是在我们生活工作中对我们各种行为的约束。有时我们会出现被迫或者口误等作出某些行为,或某种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浙江工伤保险待遇的含义
      浙江工伤保险待遇的含义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二、浙江工伤......


·借条撕掉一角还有法律效力吗?
      借条撕掉一角还有法律效力吗?欠条给人撕掉一角,如果内容还能够看清,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欠条损坏非常严重,但是内容还基本清楚,可以申请公证,让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


·恋爱中赠送的礼物算彩礼吗?
      恋爱中赠送的礼物算彩礼吗男女双方在恋爱中总是会相互赠送一些礼物,甚至有的土豪会赠送恋人别墅、豪车等,这些礼物能否算作彩礼?双方分手后能否要求返还呢?由于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彩礼的内涵......


·结婚20年离婚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结婚20年离婚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一)、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子归谁?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


·丢失身份证本人不回去能办理吗
      可以。委托家人办理后,邮寄过去。异地身份证补办,具体手续:(1)代办人需持申领人(补办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


·刑事羁押后民事诉讼如何处理?
      刑事羁押后民事诉讼如何处理?刑事羁押后民事诉讼中止审理。被羁押的当事人有民事诉讼的,如果被羁押人员不能出庭的,法院可以中止审理,或者与法院协商到羁押所在地审理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


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撤销的行为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