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立案之后多少日案件送达被告

  立案之后多少日案件送达被告
  
  中国人讲究以和为贵,您处理事情一般是不上法庭的。也正是因为这样,很多人对于走司法程序这一途径的具体流程并不是很清楚。近日,我们接到为什么被告今天没有收到传票的问题。关于此,我们也正式给您收集了一下关于立案之后多少日案件送达被告相关法律资料。
  
  一、立案之后多少日案件送达被告
  
  
  法院立案后多久通知被告要看是什么案件的:
  
  1、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2、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3、刑事案件: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二、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 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关于立案之后被告于多久能收到案件通知,我们简单给您收集了以上资料,都是通用的基础的事项说明,在现实的案件中遇到特殊事项后,和以上的资料会有相对的出入。
  
  如果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欢迎来平台来进行咨询,我们平台的专业律师会依据您的具体情况给出相应的情况分析和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我们平台能为提供高效的优质的具有可行性的服务。如有疑问,敬请咨询。
  
  
总结:立案之后多少日案件送达被告中国人讲究以和为贵,您处理事情一般是不上法庭的。也正是因为这样,很多人对于走司法程序这一途径的具体流程并不是很清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哪些情形下会撤销权消灭
      哪些情形下会撤销权消灭撤销权是一种权利,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既可以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该合同,也可以放弃撤销权,不行使该权利。以下有两种情形,当事人的撤......


·新《民法典》陪嫁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新《民法典》陪嫁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陪嫁如果是婚前的,那就是女方独有;如果是婚后的,那就是双方共同财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


·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侵权人无须再赔偿受害人家属处理丧事人员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怎么办
      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怎么办一、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怎么办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立即终止履行。(1)无后果的不做处理如:在合同履行前,被确认无效,此时尚未......


·旅行者与旅行社纠纷旅行社免责情形有哪些
      旅行者与旅行社纠纷旅行社免责情形有哪些?跟团旅行是很多旅行者的选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旅行者与旅行社之间常有纠纷发生。这些跟团旅行者的人身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追究旅行社的法律责任,但......


·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有何区别?
      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有何区别?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二者容易混淆。如何有效地把握二者的区别,正确定罪量刑至关重要。二者的主要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主观故意上。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


立案之后多少日案件送达被告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