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财产案件立案费标准是多少

  财产案件立案费标准是多少
  
  一、财产案件立案费标准是多少
  
  在司法实践中,立案时收取的费用是诉讼费,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立案费。对于诉讼费的收取,我国法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执行费(申请人不预交)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每件50元至500元;
  
  (2)、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1.5%-100元;
  
  (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1%+2400元;
  
  (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0.5%+27400元;
  
  (6)、超过1000万元:执行金额×0.1%+67400元
  
  3、保全费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 :1%;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
  
  4、离婚案件:每件50-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
  
  5、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
  
  6、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
  
  7、劳动争议案件: 每件10元。
  
  8、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无争议金额的,每件500-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9、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二、立案费用的特殊规定
  
  1、诉讼费的退还
  
  (1)、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2)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3)、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4)、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2、诉讼费用的免交。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有关财产案件立案费收取标准的问题,不同诉讼标的额的财产案件的收取费用不同,要根据实际情况才能确定。其次为您分析了诉讼费用的特殊规定,包括了诉讼费用的退还和免交情形。
  
  
总结:财产案件立案费标准是多少一、财产案件立案费标准是多少在司法实践中,立案时收取的费用是诉讼费,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立案费。对于诉讼费的收取,我国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股权投资协议要点有哪些?
      股权投资协议要点有哪些?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收入也随之增加。对于收入比较高的人来说,如果除去支出后还有较大的资金闲置的话,就会考虑再投资,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投资有多种多样的......


·我们常常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可能会好好了解一下相
      我们常常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可能会好好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劳动合同中有一项是关于代通知金,这个通知金经常是用在辞职时。对此您对“代通知金的法律新规定是什么?代通知金的解决纠纷都......


·信用卡诈骗公安会天天去捉人吗?
      信用卡诈骗罪是我国一项重要罪名,是违反规定使用信用卡,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等行为,比较常见的有冒用他人的信用卡以及常见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等。那么,信用卡诈骗公安会天天去捉人吗?下面......


·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诉讼主体效力如何?
      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诉讼主体效力如何?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诉讼主体效力如何?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效力有以下两种:第一,如果是涉及人身方面的合同,比如劳务,技术入伙......


·对于受工伤的劳动者来说,最关心的便应该是工伤赔偿工资怎么算的?
      对于受工伤的劳动者来说,最关心的便应该是工伤赔偿工资怎么算的问题了。我们知道,职工在工作时所受工伤,是享有相应工伤赔偿的,那么工资是否就没有了呢?其实不然。职工因伤停工,同样享有相应......


·老赖没有车没有房没有存款怎么办?
      老赖没有车没有房没有存款怎么办?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对方名下没有车没有房没有存款,我们还能够从哪些地方下手呢?1、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可被执行如果被执行人(老赖)符合国务院《住房公......


财产案件立案费标准是多少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