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需要分居多久新婚姻法是怎样规定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离婚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法律上的关系消失。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夫妻中的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另外一方却不同意,但是上方处于分居的状态,那么,离婚需要分居多久新婚姻法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新婚姻法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所以无论分居多长时间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离婚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起诉到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更不是离婚前必须先分居两年。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判断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分居只是认定感情破裂的因素之一。分居时间的长短不是离婚的程序和方式。要想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去办理。
  
  二、分居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首先我们需要告诉您的是,离婚需要慎重的对待,因为离婚的程序十分严格,并且需要对于离婚的财产进行分割等。其次,至于分居多久可以离婚,分居需要两年才能够离婚,但是也不是分居满两年就能够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
  
  
总结: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离婚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法律上的关系消失。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夫妻中的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另外一方却不同意,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可以获得因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吗?
      一般情况下,职工入职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终止或终结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职工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的因素多样,那么可以得到因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老公出轨孩子会判给他吗
      有可能会,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3.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对于抚养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


·导游强迫购物怎么处罚
      1、民事责任。导游强迫交易,违反民法的自愿原则,购物行为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


·法律规定非法行医怎样认定
      非法行医怎样认定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合同违约应向什么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违约应向什么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所在地、被告住所所在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之一约定管辖法院,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


·网络诈骗立案管辖部门是哪个部门?
      网络诈骗立案管辖部门是哪个部门?如今网络上充斥着大量的诈骗信息,人们上网的时候要倍加小心,如果不慎被不法分子诈骗财物,受害人应当在保留证据的同时,立刻报警。这里就涉及到网络诈骗案件......


离婚需要分居多久新婚姻法是怎样规定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