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盈余公积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盈余公积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我们都知道,企业除了资产、负债意外,投资者最为关注的就是所有者权益方面。而盈余公积是所有者权益中很重要的一部分,由于其例如发放员工福利等特殊的用途,所以新《公司法》盈余公积的提取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下面我们具体来看。一、盈余公积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企业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非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可超过净利润的10%法定盈余公积的主要用途为:一是弥补亏损;二是增加资本(股本)。如: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转增资本(或股本)或派送新股等。二、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依据是什么?《公司法》第167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这里没有考虑公司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若公司持续盈利无亏损,法定盈余公积金可按所得税税后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若公司当年出现亏损,下年度盈利,按《税法》以及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盈利应首先用于弥补亏损,补亏后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再按税后剩余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盈余公积。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只能持续五年,五年后须用所得税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是企业的留存收益,可以用于弥补亏损和转增资本,但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本的50%,基本上已经可以满足弥补亏损的需要,所以《公司法》有此规定。盈余公积足够充足时可不提取,比如上市公司如果计提了盈余公积则可供分配的利润就少了,可以达到不分或少分现金股利,保留足够的现金的目的。三、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有哪些?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在于各自提取的依据不同。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则由企业自行决定。综上所述,盈余公积分为了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是在企业的净利润弥补了企业的亏损以后必须要提取出来的一部分资金,用于公司对外捐赠的公益基金等。所以《公司法》对于其提取的份额以及时间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总结:盈余公积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我们都知道,企业除了资产、负债意外,投资者最为关注的就是所有者权益方面。而盈余公积是所有者权益中很重要的一部分,由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婚姻法抚养费支付时间有多长
      一、婚姻法抚养费支付时间有多长《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


·如何理解企业改制重组?
      如何理解企业改制重组?企业成立之后,有的法人为了能使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就会进行企业改制重组。在企业改制重组之前,企业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方案。改制重组之后,企业资产等都会发生......


·登记结婚二个月可以离婚吗?
      登记结婚二个月可以离婚吗登记结婚二个月也可以离婚,离婚是公民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变更可以吗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变更可以吗1、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第三人,租赁合同对于买受人继续存在,承租人与买受人之间,无须另外成立租赁合同,买受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时与承租人产生......


·2023年危房判定标准是什么?危房改造有拆迁补偿吗?
      一、危房判定标准危房判定标准是什么?危房改造有拆迁补偿吗?  (一)危房判定标准是什么  1、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


·农村建房协议书怎么写?
      在我国,农村居民可以申请在自有宅基地上修建房屋,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盖房全部亲力亲为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少了,一般都将相关业务委托给施工队进行,那么施工前签订一份较为规范的建房协议书......


盈余公积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