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流程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款流程是怎样的?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征地补偿款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一、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么样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如不分配给村民,则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可单独或共同起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要求支付相应份额。二、征地补偿款的征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三、征地补偿款的计算方法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①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②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③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④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⑤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 5000-7000元;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准,确定自己的标准。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征地补偿款流程是怎样的解答,发放都是村委会来统一发放给村民,我们可以根据被征用土地的具体情况以及征用年限、土地性质等来衡量自己的土地补偿费用,以及得到的安置补助费用,最后有任何的征地补偿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
总结:征地补偿款流程是怎样的?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醉驾怎么可以保留驾驶证
醉驾怎么可以保留驾驶证1、驾驶证未扣分的情况驾驶证因饮酒驾车被一次性记满12分,需要到驾驶证原籍A地交警部门参加为期7天的交通法规培训学习,学习期满后参加科目1考试(交通法规),考试合......
·代理协议合同特征及签订要点
代理协议合同特征及签订要点一,什么是代理协议合同?代理协议合同即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代理是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
·哪年新婚姻法不承认同居事实
哪年民法典不承认同居事实92年以前的同居属于事实婚姻,此后的同居关系,多久也不能转为合法的事实婚姻关系。想成为合法的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登记就可以。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
·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第一次法院判决不离婚,半年后可以再次去法院起诉,如果一方还是坚持不离,法院判离得可能性能占80%。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没有新情况......
·电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吗
电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吗?
电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吗电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吗?电梯工程质量当然也有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具体的标准时具体的标准是:一、电气设备接地:1、所有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都应可......
·民间借贷可以自诉么
民间借贷可以自诉么关于民间借贷案件是否可以自诉的问题,首先自诉属于刑事诉讼中的程序,而民间借贷仅涉及民事财产关系,因此并不适用刑事诉讼程序,的我们将进一步为您梳理总结民间借贷案件的......
征地补偿款流程是怎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