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哪些罪犯不得适用缓刑 死缓能减为有期徒刑吗

  虽然很多罪犯都想要在最后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被适用缓刑,但按照法律的规定,此时,除了要求要满足缓刑条件外,同时还不能具有限制条件。而限制条件里面就明确规定了哪些罪犯不得适用缓刑的,鉴于很多人在这方面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哪些罪犯不得适用缓刑
  我国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这是累犯的禁止条件。累犯之所以不适用缓刑,主要是因为累犯的人身危险性比较大,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罪。因此,对于累犯,即使其所判处的刑罚为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二、死缓能减为有期徒刑吗
  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符合刑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即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且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2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的,可以假释。被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一般不得减刑,其假释考验期也不能缩短。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1年;对一次减2年或者3年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其间隔时间不得少于2年。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缓刑考验期满怎么办?
  被宣告缓刑并不意味着可以无条件地回归自由,相反,缓刑的设置实质上是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刑罚。基于此,我国刑法中对缓刑设置了一定的考验期。只有在缓刑考验期间,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一定的规范,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方能最终获得好的结果。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刑法》第76条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后有三种情况:1、 考验期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没有重新犯罪或者被发现漏罪,则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相关机关予以公开宣告;2、 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3、 在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现在已经知道哪些罪犯不得适用缓刑了。一般是累犯不能适用缓刑,当然要是本身就不满足缓刑条件的罪犯,自然也是不可以适用缓刑的。需要注意缓刑仅仅是在判刑的时候同时做出的,因此要是觉得其实符合缓刑条件的话,在诉讼过程中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来提供辩护、争取缓刑。
  
  
  
总结:虽然很多罪犯都想要在最后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被适用缓刑,但按照法律的规定,此时,除了要求要满足缓刑条件外,同时还不能具有限制条件。而限制条件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判无期徒刑要坐几年牢 犯什么罪会判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


·抢夺罪数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抢夺罪数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


·现实生活中
      现实生活中,父母总是给孩子提供最好的东西,尤其是面临子女结婚等情况,有些父母就会为子女购置房产和汽车等。但是如果孩子感情不美满,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就相对复杂。我国新婚姻法对于财产......


·房屋漏水要怎么申请赔偿
      房屋漏水要怎么申请赔偿一、房屋漏水要怎么申请赔偿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


·劳动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案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案件有哪些?一、劳动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案件有哪些?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四十七条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


·判决前羁押的一日抵一日吗?
      判决前羁押的一日抵一日吗?判决前羁押的一日抵一日,这是对于最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折抵情形。具体规定如下:《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


哪些罪犯不得适用缓刑 死缓能减为有期徒刑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