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破坏军婚罪的行为包括哪些

  在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此时往往会构成破坏军婚罪,但同时也有可能构成重婚罪。那么实践中关于破坏军婚罪的行为都有哪些呢?相信很多人对此多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破坏军婚罪的行为包括哪些
  破坏军婚罪,是仅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种通奸罪,主要是对非军人和军人配偶间发生的外遇进行判刑,但是如果是两个军人之间的奸情,在他们配偶都不是军人的情况下,则不构成破坏军婚罪。破换军婚罪的行为
  类型有重婚型、同居型和通奸型,下面具体给您介绍这几种类型:(一)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二)同居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有经济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关系。(三)通奸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的。
  二、破坏军婚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具体的追诉期限,《刑法》规定了4个档次:(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这里的“法定最高刑”,对于破坏军婚罪来说,是3年有期徒刑,按照上述规定,其追诉期限是5年。破坏军婚罪追诉时效的起算。分两种情况:一是对以登记结婚为形式的破坏军婚犯罪行为,行为人取得结婚证之时,就标志着非法婚姻关系的确立,破坏军婚罪即已完成,因此,应从此日起计算其追诉期限。二是对以事实重婚或同居为形式的破坏军婚犯罪行为追诉期限的起算,应适用继续犯的处理原则,其追诉期限从事实重婚或同居终了之日起计算。以上就是关于破坏军婚罪的行为类型的介绍,在实际生活中,有的人在与对方结婚时可能并不知道对方是有配偶的现役军人,那么对于这种情况,由于行为人在主观上并不具体故意的主观倾向,因而不会构成破坏军婚罪,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在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此时往往会构成破坏军婚罪,但同时也有可能构成重婚罪。那么实践中关于破坏军婚罪的行为都有哪些呢?相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协议离婚中要求离婚夫妻必须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自然就是双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做出的约定。那现实中,对于这种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这是很多人都比较关心的......


·遗嘱财产不留给父母有效吗?
      遗嘱财产不留给父母有效吗?遗嘱财产不留给父母,如果是个人真实意思表达符合遗嘱要件的,就生效。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但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规定是什么?
      我们知道,在法治社会中需要用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在离婚过程中需要一走法律程序,离婚后一般男女双方就没有什么关系了。但是如果双方在婚姻期间生了个孩子,那么就涉及到离婚后孩子的......


·实行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原则条件有哪些?
      实行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原则条件有哪些?实行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原则条件有哪些?1.违法事实确凿。就是说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表明有违法事实存在,且确实为当事人所为。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


·一、面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面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规定是什么?面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规定是需要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来进行具体的民事赔偿方面的话,包括对方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用和具体的护理费用,营养费等。《中华人民......


·申请工伤认定次数期限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任何企业公司都会对安全问题十分的重视,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来说,意外事故发生的几率很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在工伤认定的期限上有......


破坏军婚罪的行为包括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