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二手房交易,除了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支付房款外,还需要签订书面的

  二手房交易,除了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支付房款外,还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办理登记备案,最终完成了过户手续的,那么交易才算真正完成了。而在这个过程中还会涉及到其他费用的缴纳,那究竟房屋买卖需交什么费用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方需要交纳什么费用,交多少?
  
  买方作为购房的一方,需要缴费费用的种类比较多,比较繁杂。因此,下文将对此进行详细介绍。
  
  1、交易手续费:以5元/平方米计算,买方承担总费用的50%。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产权转移的成交金额的0.05%缴纳。
  
  3、契税: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1.5%计算缴纳。
  
  4、权证印花税:5元/本。
  
  5、登记费:如果房屋属于个人产权,100元/件;如果房屋属于其他产权,300元/件。(注:不仅住宅与非住宅有区别,而且有无抵押贷款也不同。若与规定不符以有关规定为准。)
  
  6、房地产经纪费(中介费):按房屋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付,买卖双方付费总和不超过成 交价格的3%。
  
  7、维修基金:物业公司提供维修基金账户中卖方个人缴纳的剩余部分。 买方缴纳的其他相关费用
  
  二、卖方需要交纳什么费用,交多少?
  
  相对来说,卖方需要交纳的费用种类比卖方要多。主要有:
  
  1、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按每平方米计算,5元/平方米, 卖方承担50%费用。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产权转移的成交金额的0.05%缴纳。
  
  3、房地产经纪费(中介费):按房屋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买卖双方付费总和不超过成 交价格的3%。
  
  4、转产费:如果房屋是使用权房,则必须转成产权房才能进行交易,所有费用由卖方独自承担。转产费一般由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是根据房屋朝向、房龄、业主工龄等因素进行评定。
  
  三、房屋评估及咨询等应交纳的费用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如果涉及到房屋评估、咨询等,还会因此而产生费用,具体如下:
  
  1、评估费
  
  2、房地产咨询费:按服务形式,分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两种。口头咨询费:按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书面咨询费:按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结合标的额 大小计收。普通的,每份收费300~1000元,复杂的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但不得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此项收费标准,属指导性参考价格。
  
  3、公证费。
  
  一般来说卖方还买方需要承担的费用项目不同。另外,值得提醒的是,尽管上面基本上把二手房买卖双方需要交的费用都列出来了,但是其中有不少很专业化,因而如果在交费过程中,发现有不明白的地方,比如税费的计算或者转产费、公证费等,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总结:二手房交易,除了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支付房款外,还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办理登记备案,最终完成了过户手续的,那么交易才算真正完成了。而在这个过程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继承房屋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继承房屋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一、继承房屋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继承房屋公证费收取标准是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继承房屋需要首先进行继承公证,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是按照前一个步骤房屋......


·成都迁户标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进行,成都正逐渐发展成为我国西南的重要中心城市。因此,随着人口集聚力的增加,许多人都会考虑迁户口到成都、那么,2017成都迁户标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为此,我们在下......


·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割是怎么样的
      如今绝大多数人都是选择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而很多情况下也是男女在结婚之前或者婚后共同贷款购房。对于这样的房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就成了很重要的问题。下面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


·在我国土建工程承包注意哪些
      一、在我国土建工程承包注意哪些1、施工(1)须提前查明周边地下设施及管线分布情况,做好记录;若在挖土时发现新管线,须及时上报;(2)深度超过时须在临边设置防坠落措施及警告标志,并配......


·交通事故无力赔偿会判刑吗
      交通事故无力赔偿会判刑吗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肇事者真的是无力赔偿的话:1.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判刑的,但是如果有钱可以赔偿,但是故意假装自己无力赔偿,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触犯刑事责任,......


·辽宁省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有的在辽宁企业工作的职工发生了意外受伤后,就直接向企业提出工伤赔偿的要求,却被以他的伤不属于工伤为由拒绝了。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因为这些职工对辽宁省工伤鉴定标准并不了解。下面就由我们......


二手房交易,除了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支付房款外,还需要签订书面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