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现实生活中,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的需要,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

  在现实生活中,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的需要,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的使用权是比较常见的,南京也不例外。为了保护被征地者的权益,国家机关需要在征收后给予被征地着一定的补偿,若公民需要安置的,政府也需要统一进行安置,生活在南京的公民拿到安置房的房产证之后,是否可以买卖安置房呢,也即南京安置房能买吗?
  一、南京安置房能买吗?
  很多购房者由于房价的压力转而关注拆迁安置房。安置房能不能买取决于安置房可以买卖与否。如果买卖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就需要有产权证的。
  二、看购买安置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安置房能不能贷款
  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不能办理贷款,有房屋产权证是可以贷款的。具体要看不同银行是否愿意接受抵押,有的安置房在公积金管理也可以办理贷款。
  2、房产证问题
  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归为国有可以办到产权证的,安置房为集资的土地则是办不到产权证的。有产证的安置房买卖才是合法的,如果没有产权证就是小产权房,购房者也就没有产证,是不可能的,一旦房主反悔,购房者权益是得不到保护的。
  3、房屋质量问题
  安置房的利润往往是被套死的,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当然也有比较好的安置房师范工程,这样的安置房质量相对会好一些。
  4、交易时间问题
  
  (1)上市时间限制
  很多安置房在交易的时间上政府会有所限制,因为避免影响安置房的低价震荡楼市。一般是几年之内不让上市交易。
  (2)安置房交易时间长风险大
  安置房价格,但是如果房价出现波动,房主为了获得更大利益,有可能过户时候转过给出价高的购房者。
  5、房屋设计问题
  安置房一般电梯配比较低,这样势必或造成生活上的拥挤,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
  三、购买安置房的好处有哪些?
  
  1、价格便宜
  同一区域的安置房的价格通常要比商品房便宜30-40%,比如河西区域,一直是南京房价的领头羊。很多人想置业那边,但却买不起。河西新房价格高昂,但安置房的价格却很便宜,比如位于河西南的金穗花园小区,二手房单价约1万5左右,而同区域的五矿崇文金城等盘新房均价已至29000元/平米。差距之大令人咋舌。
  2、配套、交通齐全
  有的安置房的位置优越,周边配套十分完善,商业发达。对于那些想要配套好点,交通方便的点人来说,安置房有时候也可以考虑。因为新房周边配套、交通完善的,单价很高昂,对于年轻人来说,肯定买不起。同一区域的安置房同样可以享受这些配套,何乐而不为呢?比如位于江北板块的龙池花园小区,其周边配套十分完善,龙池湖景观,时代广场,阿尔卡迪亚酒店等应有尽有。
  3、即买即住
  安置房在分配到手后的前5年是无法变卖的,因为没有房产证。5年以后,办理房产证就可以转让出手了,对于买安置房的人来说,这样的房源肯定可以即买即住,有的甚至可以买到装修房。有时候买房,考虑的就是价格、周边配套等情况。如果满意了,也就出手了。对于刚需客来说,买房是自住用的,如果对于小区满意了,也就可以入住了。但是安置房也有一些不利因素,如果你考虑买安置房,不妨看看下面这些。
  4、物业管理需慎重
  有的安置房小区,物业不是很好,物业管理不到位。比如车随处停放,胡乱收费等。但有的小区物业也还不错。安置房是指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被征收后取得的补偿房屋,各地的安置房在取得房屋的房产证之后,是可以进行买卖的,这也就回答了南京安置房能买吗这个问题。由于安置房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故而在购买安置房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是比较多的。
  
  
  
总结:在现实生活中,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的需要,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的使用权是比较常见的,南京也不例外。为了保护被征地者的权益,国家机关需要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构成是什么?
      一、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构成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


·公司法董事救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董事身为公司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董事会当中的每一个成员自然有其必备的权力,当某些权力被非法所剥夺或者侵害的情形之下,董事会本身具有一定的自救能力。因为在我国的公司法当中赋予了董事......


·劳动合同里需要写明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里需要写明什么内容一、劳动合同里需要写明什么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


·想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该怎么办
      想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该怎么办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可替代履行的情况,比如委......


·欺诈合同是否可以变更?
      欺诈合同是否可以变更按照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有欺诈行为的合同,是无法律效力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在现实生活中,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的需要,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