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信用卡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分别是什么

  法律中针对不同的罪名都是规定了相应的量刑标准的,不过现实中有些罪名的量刑标准却是一样的,不过实际构成的犯罪却不同。很多人认为信用卡诈骗罪与盗窃罪是一样的量刑,那究竟这两个罪名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二、盗窃罪是怎么处罚的
  
  根据本条规定,本罪有4个量刑幅度,即: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3、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4、犯本罪,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干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干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上文中,我们根据《刑法》中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处罚内容作出了介绍,无论是信用卡诈骗罪还是盗窃罪,在具体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往往都是要参考犯罪数额和情节的,在不同的数额、情节下,最终作出的处罚也是不太一样的。
  
  
总结:法律中针对不同的罪名都是规定了相应的量刑标准的,不过现实中有些罪名的量刑标准却是一样的,不过实际构成的犯罪却不同。很多人认为信用卡诈骗罪与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担保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担保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一般来说,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


·高速危险驾驶罪怎么判?
      高速危险驾驶罪怎么判?一、高速危险驾驶罪怎么判?高速危险驾驶罪的判刑规定是判处拘役或者,并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新商标法行政复议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新商标法行政复议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对于商标想必您都不陌生,商标在没有依法向当地的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情况下是不具备专利权的。当然,我国的商标局在接收到当事人关于注册商标的相关材料以后,......


·特别自首应当如实供述同案犯情况吗
      对于自首想必您通过网络、电视剧都比较熟悉,那么对于特别自首,您是否了解呢?特别自首应当如实供述同案犯情况吗?特别自首又有哪些特点呢?为了帮助您更清楚的了解这方面内容,我们为您整理了特别......


·兄妹之间需要相互扶养吗?
      法兄妹之间需要相互扶养吗?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


·监护人可以动用孩子的财产吗
      作为未孩子的监护人,其需要保护好未孩子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未孩子的行为作出监督。在涉及到未孩子的事情时,可以动用其财产,那监护人可以随意动用孩子的财产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信用卡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分别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