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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分公司法人代表的手续是什么?

  变更分公司法人代表的手续是什么?
  
  现在很多规模比较大的公司,为了开发市场,会成立一些分公司。这些分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也有一套公司管理制度,并且设立一名法人代表。当法人代表任职资格到期,或者其提出离职时,需要进行变更。那么,变更分公司法人代表的手续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变更分公司法人代表的手续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二、变更分公司法人代表需要哪些资料?
  
  分公司变更负责人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
  
  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公司法人代表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综上所述,分公司的法人代表是有一定任期的,如果到期离职,则要变更新的法人代表。变更分公司法人代表的手续比较简单。经办人携带公司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资料到工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经过批准后,公司营业执照上面会出现新的法人代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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