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公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我国近年来的公路和铁路建设在飞速发展,在农村地区经常可以看到公路翻修和征用公路的情况,有时建设公路可能会需要占用普通居民的住房区,妨碍居民的正常生活,因此国家在公路征收土地时都会给补偿,公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公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注:不同省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征地补偿标准不同,被征地农民可以在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具体补偿文件。国家在补偿时就是按这一标准进行补偿的。除此公路征收土地之外,我国其他征收土地的行为补偿标准是根据所征用土地的性质进行补偿的,不同的土地补偿标准不同。
  
  
  
总结:公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我国近年来的公路和铁路建设在飞速发展,在农村地区经常可以看到公路翻修和征用公路的情况,有时建设公路可能会需要占用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很多时候,解除劳动合同都是在转正之后进行的,这就让一些人误认为只有在转正以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在试用期则是不可以的。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接下来,我们就......


·一、外地人在扬州买房子条件是什么?
      一、外地人在扬州买房子条件是什么?1、已婚人士,能提供结婚证(婚姻证明);2、本人在本地无房;如果有房,税款可能高一些。3、能提供出在2年内累积缴纳13个月的税单或是社保;对非本市户籍居......


·交通事故车辆能否扣押,可以扣押事故车辆吗
      交通事故中,与事故联系最为紧密的就是事故车辆。我们发现有的时候中,为配合对事故进行处理,一般交警会先扣押事故车辆,但有些事故中却不会。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到底交通事故车辆能否扣押呢......


·办理结婚证需要去哪里办理?
      办理结婚证需要去哪里办理?一、结婚证办理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


·关于伤残的司法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
      关于伤残的司法鉴定等级标准总共有十级,从重到轻一一有序排列分别为一级到十级,程度依次递减。然而,由于您日常法律专业知识的淡薄,对于到底怎样算是一级鉴定,什么算是十级鉴定,可能也不甚......


·二次起诉离婚被告拒绝不接受传票怎么办?
      二次起诉离婚被告拒绝不接受传票怎么办?被告不接传票,我们可以留置送达,什么叫留置送达呢?留置送达是指是指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诉讼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


公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