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被猫咬伤责任是谁的 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饲养小动物了,随之动物

  被猫咬伤责任是谁的
  
  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饲养小动物了,随之动物伤人的事情也越来越多。一般都觉得猫是不会咬人的,但是还是有万一。遇到猫咬人的怎么办呢?今天整理了关于被猫咬伤责任的相关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一、被猫咬伤责任是谁的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中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规定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我们可知:
  
  1.如果被猫咬伤是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侵权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如果被猫咬伤是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3.一般情况下,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4.如果猫是流浪猫的话,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二、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据此,如果被猫咬伤的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向侵权人主张权利。可以要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另外,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般情况下,都是由猫的饲养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经济的损失。所以虽然我们喜欢小动物,但是饲养的时候一定要看管好,不要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还有问题,可以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总结:被猫咬伤责任是谁的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饲养小动物了,随之动物伤人的事情也越来越多。一般都觉得猫是不会咬人的,但是还是有万一。遇到猫咬人的怎么办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车祸后的官司怎么打
      车祸后的官司怎么打现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变成了有车一族,随着机动车的增多,车祸也日益频繁发生,成为现代社会的公害。如果真的发生了车祸,我们该如何处理呢?如果......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享有哪些待遇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享有哪些待遇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工伤鉴定标准2018,可以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一、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


·欠钱不还还赖账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赖账怎么办?1、有人欠钱不还,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让对方还钱,如果解决不了,应该采取起诉的方法解决,利用法律手段解决欠债人不还款的问题。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内容有哪些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内容有哪些一、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用途、......


·什么条件下可以走无罪释放程序?
      什么条件下可以走无罪释放程序?我们知道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被猫咬伤责任是谁的 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饲养小动物了,随之动物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