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传讯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时,由于需要对案件作进一步的了解,会需要传唤案件中的相关人员进行讯问,这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传讯。司法机关在传讯涉案人员之后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传讯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传讯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传唤、拘传时间一般为不超过12小时,最多不超过24小时。
  
  对于此,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二款规定有明确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二款内容如下: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二、传唤的具体是怎样的?
  
  (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五)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三、传唤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票)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为了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传讯的时间是不能超过24小时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果需要传讯案件当事人,应出示传唤证,而对于一些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人员,执法人员可以对其强制传唤。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时,由于需要对案件作进一步的了解,会需要传唤案件中的相关人员进行讯问,这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传讯。司法机关在传讯涉案人员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私人正规借条怎么写包含哪些内容?
      我们都知道了,借条是在维护借款人之间的,一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么这个时候有人就会问了私人正规借条怎么写包含哪些内容?其实在写私人的这条的时候,尤其应该注意要包含借款的条数以及借......


·刑事案件律师多少钱 刑事案件如何请律师
      刑事案件中请律师的情况是最多的,因为此时关系到犯罪的问题,也想要专业律师提供帮助,那么才能进行更好的辩护。而在请律师的情况下肯定就要支付律师费,那一般刑事案件律师多少钱呢?接下来,我......


·开发商延迟交房赔偿哪些
      在约定好的时间内,若开发商没有及时向购房者交付房屋的话,则就会构成延迟交房。在不存在免责事由的情况下,此时开发商需要对购房者作出相应的赔偿。那究竟延迟交房赔偿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


·医院出了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看具体情况定。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赔偿标准。确定医疗事故赔偿数额不仅要考虑属于哪一级别的医疗事故,同时还要考虑是属于某一级别的哪一个等级。不同级别的医疗事故的赔偿数额不能一样,同一级......


·怎么样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怎么样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不管在什么样的权利义务关系中,诉讼时效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而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何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呢?如果借款的诉讼时效已过,对于债权人来说,应该怎样才能延......


·离婚之后双方会因为许多的财产分配问题或者是孩子的
      离婚之后双方会因为许多的财产分配问题或者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或者是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都是可能导致双方不愉快的解决的,这时候如果法院将抚养权判给一方,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传讯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