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怎么罚?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就是法院判定的是错误的,这样的行为将会严重影响受害者的利益,有案例就是误判几十年,十几年的牢狱基本上就已经与社会脱离的轨道,给与受害者精神上的损失是无法弥补的,那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怎么罚?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怎么罚?
  
  (刑法第399条第3款)
  
  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3.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5.其他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构成要件
  
  1、罪体
  
  主体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行为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行为是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
  
  结果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结果是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这里的当事人,是指民事执行案件、经济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其他人,是指与民事执行案件、经济执行案件存在利益关联性的人员。
  
  2、罪责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责任形式是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到执行判决、裁定失职行为可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
  
  三、法条及司法解释
  
  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 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新闻中我们能知道被误判的情况,这样的行为就会造成受害者在监狱冤枉几十年,人生能有几个几十年,时间的流逝必然是无法弥补的,因此我国对于裁定失职的行为有严厉的处罚。
  
  
总结: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就是法院判定的是错误的,这样的行为将会严重影响受害者的利益,有案例就是误判几十年,十几年的牢狱基本上就已经与社会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民事诉讼劳动仲裁提交证据有何要求?
      民事诉讼劳动仲裁提交证据有何要求?一、不服劳动仲裁裁定,上诉是否要重新提交证据?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起诉以后,劳动者要重新提交证据,仲裁委的裁......


·互联网跟帖实名认证有那些内容?
      互联网跟帖实名认证有那些内容?现如今,科技不断进步,互联网网络飞速发展。给我们日常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我们造成了一些危害和一些不好的影响,可谓是一把双刃剑。为了更加控制网络给我......


·不应认定为肇事逃逸是怎样规定的
      一、不应认定为肇事逃逸是怎样规定的不应认定交通肇事逃逸标准是没有以下行为: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


·醉酒驾驶属于什么行为?
      醉酒驾驶属于什么行为?酒驾醉驾不仅危害公共道路安全,同时也危及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鉴于酒后驾驶后果的严重性,我国法律对酒驾行为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那么醉酒驾驶属于什么行......


·关于合同诈骗诉讼期限是多久
      关于合同诈骗诉讼期限是多久?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期最多为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②法定......


·间接证据的条件性是什么?间接证据的作用有哪些?
      间接证据的条件性是什么?间接证据的作用有哪些?一、间接证据的基本含义间接证据,就是指本身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而需要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单独一个间......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怎么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