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 非法同居的规定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 非法同居的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同时废止。《民法典》非法同居的规定是怎样的(一)、非法同居的含义1、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2、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典型的同居关系。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4、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二)、非法同居的类型1、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三)、非法同居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就一般情况而言,非法同居是不会受到法律处罚,但是如果是在与有配偶者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则构成重婚罪,若原告以重婚罪起诉,会受到法律的审判。(四)、非法同居的法律后果1、不受婚姻法保护;关于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助的义务以及对于夫妻关系的保护并不适用于同居者之间;其次,同居关系可随时解除,若双方有子女但其中一方突然想与其解除关系并与他人结婚,另一方是不能以重婚罪起诉,同居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太大的保障。2、继承权:同居者之间即使同居时间再长,也不具有法律认可的家庭成员身份,若一方死亡,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另一方不享有第一顺位继承权,只能根据规定,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3、赡养权:若同居者之间一方在前段婚姻中育有一子,之后两人同居,一起抚养长大,但是因为二者未办理结婚证,即使共同抚育了对方的孩子,无论抚养了多少年,在年迈之时想要对方的子女赡养也是很难得到法律支持的。因为二者不具有法律上的联系。(五)、非法同居与重婚的区别非法同居是民法上的制度,而重婚既是民法上的制度,也是刑法上的制度。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与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两类。对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因双方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因此,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登记结婚均不构成重婚。而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又因我国对非法同居与重婚采并列规定的立法例,因此,此处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是重婚,也可以说两者之间不发生交叉关系。重婚,可以定义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又登记结婚,或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虽未登记结婚或者举行结婚仪式,但两人却是以夫妻关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的情形。因此,重婚的可以区分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类。对于上述两种重婚的类型,也是《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的情形,可以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对于重婚我国法上采自诉立法模式,即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要求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如果不自诉,一般而言,侦查机关不会主动介入。总而言之,非法同居是不被法律所许可的,严重的非法同居还会受到法律的处罚。非法同居的人他们是不受到婚姻法保护的,他们之间的关系可以随时解除。以上几点是我们对于新婚姻法 非法同居的规定的解答,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咨询律师,为你做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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